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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235/2015-15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5-08-03 10:06 | |
发布单位: | 司法局 |
2013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在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管理、公开效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实现了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领导机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我局重视抓好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落实了专门机构和专门的负责人员,明确了责任分工,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和相关人员岗位调整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从组织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在工作推进中,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能经常检查、督促和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也能认真做好日常工作,认真编写指南、目录、实施方案、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完成政府信息、政务信息的梳理和网上发布,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方面,继续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预审制度、评议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还对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改、补充、完善。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协调发布、保密审核、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监督等相关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检查考核,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率。在局机关的局务会议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汇报内容进行总结汇报和检查推进。同时将该项工作列入局各科室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重要内容,并结合绩效考评工作,定期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同时,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便民利民、民生工程,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虞司法行政网站上,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机关的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下设单位、主要领导人分工、人事任免、各业务科室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工作动态等信息。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通过上虞司法行政网主动公布187条,通过普法微博公布24条。 2、回应解读情况公开0件。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4、行政复议数量0件。 5、行政诉讼数量0件。 6、与信息公开相关的举报投诉数量0件。 我局严格贯彻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仍存在一定差距,还需继续努力。 一是总体发展不够平衡。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但仍有 个别科室、下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没有完全到位。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相对滞后。有的还停留在过去的一些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上,对现代化的网络系统还没有真正利用起来。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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