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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85XF/2015-282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5-09-24 15:37 | |
发布单位: | 下管镇 |
中共下管镇委员会关于曹燚斌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管委〔2015〕33号
各村、单位党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根据中组部、中央农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及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曹燚斌同志任中共下管镇兴南村支部委员会第一书记(选派)。 任职时间为一年(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期满后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发文公布。
中共下管镇委员会 2015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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