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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85XF/2016-280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6-10-24 10:35
发布单位: 下管镇

中共下管镇委员会下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管镇“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管委〔2016〕36号

各村,有关站所:

    《下管镇“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已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下管镇委员会

下管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9日

 

 

 

 

 

 

下管镇“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实 施 意 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作”要求、《浙江省创建美丽公路“五个一万”工程实施意见》及《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考核工作方案》,结合 “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等重点工作,决定在全镇实施“美丽乡村公路”建设,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区关于农村公路工作的有关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三镇”建设,打造通达、便捷、经济、安全、舒美的乡村公路路网体系,助推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内容

    根据上虞区“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美丽乡村公路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农村公路提升工程、“村村通公交”工程、危病桥和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整治工程、乡村公路洁化绿化美化工程、乡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及乡级规范化公路养护站创建等六方面工作。

    三、总体要求

    开展“美丽乡村公路”建设,建立稳定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及奖惩考核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镇村实施、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乡村公路共建共管共享长效机制;促进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规范化,计划到2018年,全镇美丽乡村公路建设总投资4558万元(见附表),完成25公里美丽乡村公路建设,建成规范化养护站,成功创建“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实现路畅、桥安、景美、规范、惠民的目标。

    四、主要目标

    (一)完善路网结构,打造便捷交通,保障道路顺畅。 

    在“十三五”期间,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完善路网结构,打造便捷交通。继续全面实施区委〔2015〕17号农村公路“五个一批”提升工程,其中到2016年完成村村通公交道路建设;根据每年下达的美丽乡村公路提升工程计划、“村村通公交”工程计划,确保优质安全如期完成,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做好完工道路接养及管养道路的日常养护工作,使农村道路管养率达 100%。继续实施农村公路隐患治理工程,及时整治公路隐患和事故黑点。

    (二)加强桥梁维护,实施危桥整治,确保桥梁安全。

    针对乡村公路交通量快速增长,乡村公路桥梁大多存在建成时间长、设计标准低、承载能力弱等问题,要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桥梁安全管理原则,建立一桥一档台账,落实日常巡查责任人,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确保桥梁安全和公路畅通。要全面排查、定期检测桥梁技术状况,针对桥梁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制定实施维修加固或改造计划。2014年到2016年,完成4座乡村道路危病桥整治。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消除四、五类桥梁,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

    (三)整治路容路貌,提升道路绿化,营造美丽景观。

    根据省市区部署的公路边“三化”及“两路两侧”专项行动工作,着力整治公路沿线的违法建筑、违法广告、马路市场、乱堆乱放现象;做好公路两侧的杂草及垃圾清理工作,完善公路沿线的排水系统;实施乡村公路的绿化改造,推动美丽乡村公路示范路建设,到2016年底以乡镇主要骨干道路为主,创建3条示范路,示范路公路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四级及以上,里程不少于1公里,公路两侧宜林地段绿化护管率达到 100%,沿线无明显视觉污染,营造洁化、绿化、美化的公路景观。

    (四)推进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

    按照《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上虞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浙江省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按照“职责明确、管养到位、运转高效、保障有力、专群结合、有路必养”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六个一”建设,建立一个专门机构、组建一支养护队伍、安排一处办公场所、筹措一笔管养经费、健全一个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内业台账。要明确分管领导,至少有一名具有一定公路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日常巡查管理,做好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应急抢险工作,乡村公路及两侧卫生保洁工作实行服务外包政府买单的方式,把乡村公路养护管理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

    (五)创建注重实效,实现群众意愿,达到利民惠民。

    实施美丽乡村公路建设要坚持利民、惠民,注重绩效;要把美丽乡村公路建设的各项民生工程办成群众满意、拥护的实事工程、廉洁工程。在市、区两级考核评定或群众满意度测评得分(或满意度)达到 90%以上。

    五、创建规划

    (一)总体规划

    “十三五”规划期间,完善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六个一”建设,全力做好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和“村村通”工程,并完成3条示范路建设,达到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验收要求。

    (二)年度计划

    1.美丽乡村公路建设。总里程25公里,其中2015年完成3.5公里,2016年完成4.5公里,2017、2018每年各完成5公里,力争提前完成。

    2.乡级规范化农村公路养护站。2016年创建完成。

    3.危病桥整治改造。2014年至2016年,整治危病桥3座。

    4.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乡镇(街道)”创建,“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创建,2016年创建完成。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镇政府成立“美丽乡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城建副镇长、农业副镇长、工业副镇长为副组长,城建办、农办、工办、财办、国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办。

    (二)明确职责,提供保障

    镇政府为美丽乡村公路建设实施主体,负责做好本区域内美丽乡村公路规划、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稳定的乡村公路管养资金长效保障机制,将乡村公路管养资金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切实解决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三)落实制度,考核惩罚

    根据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考核结果,区级财政每年安排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分三档。第一档:评为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乡道每公里4000元,村道每公里1000元,村道每公里大修资金3000元;第二档:评为美丽乡村公路乡镇(街道),乡道每公里3000元,村道每公里750元,村道每公里大修资金2250元;第三档:乡道每公里2000元,村道每公里500元,村道每公里大修资金1500元。乡级财政对乡道、村道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分别为1000元/公里/年、500元/公里/年的标准。村级组织要积极筹措村道日常养护资金和投工投劳,满足村道日常养护基本需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美丽乡村公路”考核办法,建立相应考核奖惩机制。

 

    附件:2014年-2018年美丽乡村公路建设资金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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