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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85XF/2016-280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6-10-24 15:16
发布单位: 下管镇

下管镇人民政府下管镇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

管政〔2016〕14号

各行政村(居)、企业和相关单位:

    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G20峰会食品安全万无一失,省食安委决定于2016年3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镇食安委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大一严”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活动,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增加监督抽检批次。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四)整治一批重点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隐患多、风险大、问题突出的行业和企业。

    (五)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根据工作进展,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及时予以通报。

    (七)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畅通12315等举报投诉渠道,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有功人员奖励资金。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如在蔬菜、水果、茶叶、竹笋等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等物质等行为。

    2、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3、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凉粉凉皮等滥用含铝添加剂等行为。

    4、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处理食品,如用甲醛加工食用血产品、用罗丹明B染色花生米、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等行为。

    5、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

    6、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行为,如过期卤味、糕点等重新回收加工等行为。

    7、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如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非法收购、销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等行为。

    (二)重点场所及重点品种

    1、无证无照小作坊、小餐饮

    2、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

    3、冷冻食品仓库

    4、屠宰场所

    5、农贸市场自制食品

    6、学校周边的低价劣质食品

    7、餐饮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肉类制品

    三、工作安排

    1、3月初, 初步排摸食品安全隐患。

    2、3月中旬,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部署“三大一严”行动,宣传张贴“三大一严”公告;组织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进一步排查隐患。

    3、3月底,汇总报送本系统、本辖区风险隐患清单及抽检工作开展情况。

    4、4月——6月组织力量并配合区有关涉食部门对重点行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

    5、7月对照整治目标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

    6、8月对照风险隐患清单,认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找出问题不足,坚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尺度不降,防止整治不彻底、疏漏和风险隐患“回潮”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政村(居)、企业和相关单位要把“三大一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迅速发起严打快打攻势,确保形成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全面部署“三大一严”专项行动。

    (二)明确职责分工。食用农林水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由农技信息中心负责;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后,按照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纳入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管,分别有资产管理中心、社会事务办、市场监督所负责;生猪屠宰监管职责由农技信息中心负责;无证无照小摊贩由乡派出所负责,同时派出所要积极主动接入,相互配合,加大打击,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各村(居)、职能办站于3月30日将附件1《下管镇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重点隐患清单》上报至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夏建兰处;于5月23日、6月23日、7月23日、8月23日前将附件2《下管镇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重点隐患整治情况表》上报至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夏建兰处。

    (三)形成打击合力。要加强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围绕整治、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对职责重叠或模糊区域采取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执法,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营造宣传氛围。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为“三大一严”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1、下管镇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重点隐患清单

      2、下管镇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重点隐患整治情况表

 

下管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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