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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956/2016-029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6-10-31 10:31 | |
发布单位: | 质监局 |
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 ||
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及系统上级部署,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契机,围绕G20峰会安保工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三强一制造”,深化质量安全监管和“众创”服务,主动作为,成效明显,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亮点工作 1.两个国家级项目成功获批。5月26日,质检总局办公厅发文,同意风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国家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6月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文,明确上虞区平安建设(社会稳定)“三色”预警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为第三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 2.两个市级重点工作进展顺利。“浙江制造”示范区深入推进,上半年完成3只产品(其中2只未在目录内)标准制订工作,启动1只产品标准制订工作。“浙江制造”工作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作为唯一政府代表在全省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暨省政府质量奖表彰大会上交流发言。在温州召开的“浙江制造”品牌推进会上作书面经验交流。国家风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逐步推进,通过国家总局专家组现场审核,初步确定检测设备建设技术方案。 3.两个“安全”制度正式试水。实施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双随机”抽查制度,共组织2次检查企业5家,涉及试验机、风机、铜管、儿童服装和验配眼镜等产品。探索实施电梯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共抽查322台公共场所在用电梯,发现问题电梯112台,已整改103台。 4.两个质量宣教活动着手实施。开展“进村入居”质量安全宣传服务活动,以每周一次“下村”一对一走访、每季一次“上街”集中宣传的形式,为群众组织质量安全知识宣贯、电子秤血压计检修、眼睛验光、珠宝鉴定等服务,已“上街”2次,走访村(居)117个,为近500位群众提供服务。开展质量教育五年行动,启动全民质量意识教育、青少年质量知识教育、企业职工质量能力教育、质量专业教育等工程。 二、主要举措 (一)深入推进“三强一制造”,助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 1.全面建设标准强区。一是引导标准创新。开展规上企业制修订标准调研,我区规上企业制造业采标率62.37%。开展行业龙头企业标准创新指导,引导企业参与制修订上级标准,已制修订国家标准5只。二是推进项目建设。平安建设(社会稳定)“三色”预警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获批国家级试点项目。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双查双保”中介监管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并正式实施。完成6只农业标准化项目现场审核。三是加强标准管理。深入推进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工作,上半年45家企业自我申明649只产品标准,累计已有636家企业2176项标准,标准数位居全市第一。 编制《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完成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网上抽查20只,发现问题71项,发出行政指导建议书6张,均已完成整改。 2.全面建设品牌强区。一是深化“浙江制造”示范区建设。在走访调研基础上,完善“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作计划,明确在光伏、机电等行业开展培育。指导完成新和成的PPS产品、上风高科的核电站核岛用轴流式通风机产品、明新风机的变压器风机产品等3只产品标准制订(其中后2只产品未列入目录),启动培育阿克希龙的口红管产品标准制订工作。“浙江制造”工作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作为唯一政府代表在全省“浙江制造”推进会上交流发言。二是做好省市名牌培育工作。走访辅导省市两级名牌意向申报企业。完成绍兴名牌推荐工作,新申报13只(工业9只、农业1只、服务业3只),复评27只(工业20只、农业6只、服务业1只)。启动2016年浙江名牌申报工作。 3.全面建设质量强区。一是抓工作部署。由区政府召开质量强区专题工作会议,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质量、标准、品牌”强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出台2016年质量强区考核办法,编制《2015年度质量发展报告》,通报质量发展情况。开展2015年度企业自主创新奖励,预计奖励600万元。二是抓质量培训。提请区政府出台《上虞区质量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工业百强企业“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质量培训工作,完成培训人员数达200余人次。三是抓质量提升。开展2016年绍兴市QC成果申报工作,18只QC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7只。完成绍兴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推荐2家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1名个人申报质量管理标兵。启动上虞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 (二)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保障G20峰会安全 1.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一是优化生产许可。组织开展获证企业生产条件检查和许可证年度报告工作,完成20类产品99家获证企业生产条件的检查,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整改合格率100%。完成176张证书年度报告工作,对12家企业进行现场审核,对3家问题企业进行整改复审,整改合格率100%。根据上级要求,对危化品、危化品包装和食品相关产品三类G20峰会重点监管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61家企业。上半年帮助32家企业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2张(国发14张,省发18张),全区共有有效证书219张。二是强化监督抽查。按计划推进定期监督抽查工作,上半年共抽查我区纺织、轻工、化工、建材、冶金、机械六大行业 种 批次产品,合格 批次,抽查批次合格率为 ,同比下降 个百分点,综合合格率为 。开展电线电缆及混凝土普通砖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电线电缆批次合格率为100%,混凝土普通砖产品批次合格率为 97% 。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蚕茧收购企业检查、轴流式消防排烟风机产品质量比对等工作。召开儿童服装质量分析会,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完成2批次定检不合格产品复抽及10批次网购不合格产品调查工作。三是完善分级监管。进一步完善重要消费品生产企业的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目前全区共涉及目录内的重要消费品生产企业有237家,其中AA类17家、A类9家、B类178家、C类33家。制订食品相关产品年度监管计划,对22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检查,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通报检查情况,签订质量安全诚信承诺书,保障G20峰会安全。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狠抓隐患整治。全面落实日常监管计划,组织开展G20峰会重点监管设备检查,节假日宾馆、车站等集聚场所设备检查,开展老旧压力容器淘汰工作,配合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发布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召开特种设备检情分析会。上半年共巡查企业561家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1486台(套)次,排查出322处安全隐患,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89份,淘汰压力容器52台,拆除燃煤锅炉23台,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4起。二是深化电梯监管。实施在用电梯安全风险评估。首创电梯安全专家问诊制,对群众投诉集中的小区住宅电梯,采用现场会诊解决电梯问题,较好地解决了3个小区电梯投诉问题。会同区人民医院开展电梯困人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电梯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开展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回头看”,对乡镇街道和部门落实电梯安全监管职责进行督查。招录电梯监管特聘人员2人,建立电梯安全技术专家库,确立首批8名专家,为电梯安全监管提供人才技术支撑。三是严格源头管控。由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配合推进化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关停化工企业37家,限期整改20家。开展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位监督检查,已有11家企业完成自查,8家实施整改。对9家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进行年审。对花田小镇等游乐设施项目提前介入,开展重点帮扶。到乡镇和企业举办特种设备知识讲座,提升特种设备监管能力。上半年共考核作业人员928人次,办理使用登记1147份,受理施工书面告知1333份,全区共有特种设备25393台(套),较去年同期增加17%。 3.加强计量和合格评定工作。一是推进计量“当场许可”。继续推进计量行政许可“当场许可”试点工作,完成4家企业6张证书的考核发证工作。完成1家企业1只计量标准考核评审工作。二是实施计量器具监管。实施民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完成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检查,共抽检13种93批次,合格率为93.5%,较去年提高近4个百分点。启动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强检工作。上班共检定/校准3万多台件套。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检查。开展电子计价秤使用专项检查,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双随机”抽检,启动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检查。完成10家重点耗能单位能源计量“回头看”检查现场审核工作,处理加油机计量投诉2起。三是强化合格评定工作。做好检验机构行政审批权力下放承接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对接事项信息。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共检查6家单位。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检查3C认证企业41家、自愿性认证27家,未发现重大违规事项。走访指导4家企业开展认证活动。 (三)着力打造优质检测平台,服务地方产业“众创”发展 1.争创国家风机检测中心。一是积极推进申报工作。通过资料申报、现场论证等环节,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现场审查与论证。二是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经过多方对接联系,已完成国土预审意见书、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许可证等,签订基建工程设计合同、环评中介服务合同等,基本确定风机耐高温检测设备的技术方案和其他检测设备采购清单。三是谋划推进“软件”建设。对照国家中心验收要求,组织召开国家风机质检中心筹建内容研讨会,布署科研、标准、人才引进等计划。组织申报“绍兴名牌”,推进机构品牌建设。 2.全面提升技术服务水平。一是完善检测装备。完成分布光度计、光生物辐射安全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与实验室环境改造工作。对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多功能校准仪、双桥校准仪等计量部分陈旧设备进行重新购置,新增完善电子血压计计量建标项目设备。二是提升检测资质。完成风机中心能效标识备案工作,取得通风机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资质。完成加油机、氧气吸入器、压力表的计量授权技术依据变更,完成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检定装置、燃气表检定装置配套变更备案,完成衡器计量建标项目到期复核。申报风机检测国家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资质。三是推进“众创”服务。制订以“三个省中心”为重点的实验室开放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提供260多批次消防排烟风机性能检测服务,帮扶18家风机企业通过消防排烟风机3C认证现场审核。“众创”工作得到省局认可,区质检所获得“服务企业 助力众创”优秀单位称号,1名同志获得先进个人称号。 (四)有序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树立“清醒担当有作为”队伍形象 1.健全网格化监管格局。一是明确职责界定。制定《关于明确基层所与业务科室工作职责界定的通知》,明确基层所与业务科室工作职责界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施“进村入企”制度,增强基层联系。全面推广“三图一表”制度,强化企业监管。推进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已发出预警函9只。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深化工作考核督查。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制定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定期开展质监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养。已开展法律专题培训4期,发表专业技术论文3篇,验收通过市级科研项目1个,上报国家级、市级科研项目各1个。 2.健全法制化运行体系。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权力清单“瘦身”和责任清单“强身”工作,停止办理已取消的3类事项。修订清理职责边界,编制进驻审批中心事项服务指南,梳理行政审批“即办化”事项,落实“即来即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依法开展稽查执法。开展“蓝剑1号”、“蓝剑2号”、“纤检保健康”、消防器材行业、照明电器认证等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区240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企业12家,查获违法产品货值10余万元。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三是严格把关法制审查。严格遵循行政案件三级审理三分离原则,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现场审理工作。开展行政案卷评查工作,累计自评案卷1508件,其中许可案卷1475件,处罚案卷33件;专家现场评查行政案卷9件,反馈意见建议约15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并上报进行备案审查。 3.健全服务型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队伍建设年”、“文明聚心中 道德见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开展志愿服务、创先争优、选树典型、结对助学等活动,不断强化政治素养与党性修养。二是加强行风建设。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新春作风纪律教育活动,各科室队所签订党风政风责任书。开展作风纪律检查,共检查工作纪律8次,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要求落实整改。三是落实民众诉求回应。强化应急联动机制,快速高效处置应急投诉。上半年,累计受理110应急联动事件28起,有效处置28起,处置率为100%。受理“12365”投诉咨询46起,其中业务咨询30起,质量举报16起。处理信访20起,按期办结率100%。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和系统上级工作要求,积极融入大局,服务中心,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1.服务大局抓重点。围绕绍兴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营造浓厚质量建设氛围,积极开展“中小学教育基地”建设、2016年质量培训等工作。围绕上虞区产业转型发展,进一步落实“三强一制造”,实施国家级风机产业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工作。同时配合做好优化环境八大行动、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五水共治”、“五气合治”等政府中心工作,融入大局,积极履职。 2.围绕安全强监管。重点围绕G20峰会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强民生产品、高风险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加大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力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按要求完成使用单位日常安全检查、重点监控设备检查、老旧特种设备和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继续做好电梯维保分级考评工作,推行全区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电梯编号管理。 3.提升能力优服务。加快推进国家风机质检中心工程项目建设与设备调研采购工作,争取按时动工。继续开展实验室开放与“服务众创”活动,有效推进各类监督抽检计划的实施。开展好省、市局能力验证活动,实施好业务软件的改造升级工作,跟踪好全国风机标委会委员的申报工作、风机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接好浙江理工大学与国家风机质检中心科研项目工作。 4.敢于担责树形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重点事项向纪检组报告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与质监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工作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继续抓好学法用法系列活动、“进村入企”宣传服务活动。及时做好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各类信访举报、应急联动、舆情诉求、信息公开申请等民众诉求,做好政策解释、疑难解答,进一步树立质监队伍“清醒担当有作为”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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