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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61/2016-156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人社〔2016〕80号 公开日期: 2016-11-15 14:51
发布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16]2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本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聘任高级工程师满5年,近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且满足其他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具体申报条件见《浙江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09]186号)。

  二、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采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网上申报的同时一并报送纸质材料。

1.纸质材料报送:由申报对象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准备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我局,经我局审核后逐级上报。无主管部门企业的申报人员可通过其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申报材料请于9月15日前报送到我局职称评审中心(舜江东路287号,联系电话81227212、82206622)。

2.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材料需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申报对象通过“申报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报,经单位审核后按规定流程报送。具体报送要求请见附件1、2。

各单位要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评议,在听取行业内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意见之后,将审核意见填入《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二)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按规定程序送审。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申报者的《推荐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所有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7天公示,并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并由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和我局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按规定的表格式样填报,相关表格可从省经信委网站下载。

四、其他事项

  (一)继续教育要求。申报对象参加专业和公需课程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材料上需填写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历认证要求。对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在职在岗证明。企业申报对象须提供近三年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四)破格申报、转评、兼评人员及评委会认为有必要参加面试答辩的其他申报对象需参加专家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审对象的资格审查、结果公布、证书发放等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申报对象网上申报办法

2.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申报对象网上申报办法

 

申报对象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否则,后果自负。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对象从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载相应表格。填写《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word电子版)。

二、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新建职称申报”,填写个人申报简表,上传填写完整的《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需转换为PDF格式)、其他附件材料和个人免冠照片(jpg格式,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点击“保存”。在“在报职称管理”功能菜单中,点击“申报者姓名”,查看申报简表和综合表,经检查无误后(尤其注意申报简表和综合表中“现从事专业”是否一致),点击“附件下载”,将附件解压缩后打印《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及其他附件材料(背景具有“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水印,无此水印的综合表一律不予接收);然后点击“报送单位设置”,根据管理权限和送审程序,点击下拉菜单中的单位名称,确定报送单位(具体如下:县(市、区)属单位申报对象的报送单位选择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市属单位申报对象的报送单位选择市主管部门(与纸质材料报送单位一致,一般为市经信委),省属单位申报对象的报送单位选择相应省级主管单位);最后,在“在报职称管理”功能菜单中点击“报送”(需事先将纸质申报材料交单位审核)。

三、纸质材料审核。单位对申报对象所有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相应主管部门。

 

附件2

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一、评审对象报送材料

  (一)评审人员材料清单1份,并在每份资料袋上贴袋内资料清单。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

(三)《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必须含水印)一式15份,并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四)近期免冠白底2寸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置于信封内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上。

  (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六)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七)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八)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或符合外语不作为必要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免试(或不作为必要条件)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各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2份不装订),经单位和市(厅、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九)企业申报人员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十)继续教育证明。

  (十一)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1份,并加盖公章。

  (十二)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十三)任期考核材料(或至少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1套。

  (十四)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需确定一篇代表作,并提供代表作原件1份。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

  (十五)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注明符合破格条件的条款,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规定不装订和不便装订的书、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第一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技术工作经历,任期考核、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

  第二册: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等业绩材料。

  第三册: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第三册。

  装订时用A4纸规格。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分装为第二册(一)、第二册(二)等。材料均装入档案袋(盒)内。

  证书原件均装入专门的资料袋内,外贴清单。

  三、填写注意事项

  《推荐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和《推荐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必须严格按规定填写,要求清楚、详细,内容超出表格的,可另附页。

  (一)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制作系统中作为身份的识别字段,请务必准确填写。

  (二)工作单位:务必要完整准确,与单位图章一致。

  (三)单位性质:统一按下列分类填写:“监管管理类事业”“社会公益类事业”、“生产经营类事业”、“中介服务类事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它类企业”。尽可能不要填其它类,如确要填其他类,需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四)主管部门:填写单位的主管部门名称。县(市、区)的,填“××县(市、区)××局”。

  (五)从事专业: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通过后与资格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对应,应完整准确填写,字数要求一般为4个字,最多不超过8个字。

  (六)学历:指最高学历,如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须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

  (七)花名册上“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填写格式统一填××××年××月,如2006年12月。

  (八)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

  (九)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填合格、省线合格;符合免试的填年龄免试、译著免试、专业毕业、乡企人员、博士免试等;符合不作为必备条件人员的填野外采矿、建筑施工等。

  (十)单位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至少含近3年考核情况;“综合表”、“花名册”需逐年填写考核结果。

  (十一)《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和《综合表》的“符合破格条件”栏必须详细填写符合各条破格条件的依据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填写审核意见。《花名册》上“符合破格条件情况”栏需填写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条款。

  (十二)建议何专业评审栏,一般不需填写,如有特别要求的可注明,供评委会办公室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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