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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622/2016-317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盖镇委〔2016〕42号 | 公开日期: | 2016-11-08 14:42 |
发布单位: | 盖北镇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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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镇委[2016] 42 号 各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政府部署要求,为扎实推进城乡面貌大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整治和改变目前农村违章建筑多、环境面貌差等现状,经研究,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1、所有行政村达到基本无违建村创建标准,年底通过“基本无违建乡镇”创建验收; 2、全镇农村脏乱差现象基本消灭,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全面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和管护机制; 3、建成1批示范公路,1条示范带,建成3个以上示范村; 4、每个村至少建成一个以村部为中心的示范片区。 二、工作原则 整镇推进、逐村验收、全面提升 三、工作措施 具体突出六个字: 1、拆。拆字当头,以拆开路。以“两路两侧”、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彩钢棚、侵占耕地、畜禽养殖场等违法建设为重点,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力争全面达到基本无违建村要求。 2、清。重点清理房前屋后、河面河岸、路面路边,清理各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杂草丛生、破败倒塌等现象和一些卫生死角,村内无明显的脏、乱、差现象。 3、扫。突出村道路主要路面、路边和垃圾箱(桶)边等重点,由保洁人员实行全天候的保洁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改。重点对村庄内的破旧立面、破损房屋、露天厕所、合法的彩钢棚和有碍观瞻、影响村貌的破旧点、面进行整改或改造。 5、治。重点整治村庄内乱张乱贴、乱涂乱画、乱停乱挂、乱拉乱接现象和水质较差的河道、破损的路面等。 6、建。建立一支专业化控违拆违突击队、数支全天候的保洁员队伍、一支村容村貌专职巡查管护队伍、一整套灵活有效的长效保洁巡查监督考核机制。 四、工作标准 具体见附件一。 五、方法步骤 具体分五个阶段,即围绕“五个字”开展: 1、查(7月1日-7月10日)。7月4日将组织镇村干部外出学习考察,7月5日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镇分为三个片区分别推进,即东片为镇东村、丰富村、镇海村、丰棉村四个村组成;中片为联合村、珠海村、新河村三个村组成;西片为兴海村、世海村、夏盖山村三个村组成。其中东片牵头领导为陈小明,中片为邵迪峰,西片为丁超峰,其他各村联村片长为各联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小组组长,联村干部为各联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小组成员。每个片区要确定1-2个先行村,6-7日对先行村进行问题摸排,8日逐一审批把关。在区督导组指导下,及时开展“两查一挂一报”。“两查”,即村居自查和督导组检查,重点查清拆违攻坚对象(包括非法一户多宅、畜禽养殖场、“两路两侧”、影响消防安全及占用耕地等违章建筑),环境卫生整治对象(包括路边、河边、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提升改造对象(包括墙面改造、场地改造、公厕垃圾箱改造、路面硬化绿化等),并填写《盖北镇城乡面貌综合提升问题清单汇总表》,由区指导组长、片长审核把关后于7月10日前报党政办汇总;“一挂”,即挂图作战、逐一销号,合理排定整治改造计划;“一报”,即需要实施的项目,填写《盖北镇城乡面貌综合提升项目清单汇总表》,由片长审核把关后于7月10日前,报项目办汇总。一村一策,一事一议,加快实施。 2、整(7月11日-7月26日)。根据排定的问题清单,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四大整治行动。即,开展拆违大整治,对排定的拆违对象写上“拆”字,限期拆除。对拆违任务重、难度大的村要组织一次强拆,切实保持面上高压态势;同步开展河道及河边大整治、路边及乱堆乱放大整治、乱贴乱画大整治,通过整治使村面貌得到根本性提升。同时,由分管工业副镇长牵头,开展工业区内彩钢棚大整治行动,拆除一批、整改一批、喷漆一批。 3、改(7月11日-10月20日)。同步推进项目改造,具体开展四大改造项目。即,开展垃圾箱改造、公厕改造、墙面改造、路面硬化(绿化)改造。加强拆后、整后利用,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防止死灰复燃和反弹。改造提升项目要有计划,有重点,突出以村部为中心,主要道路两侧为重点,确保通过改造提升,取得明显的效果。 4、建(7月26日-7月30日)。建立健全一套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建立健全四大机制。即,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各村进一步调整充实保洁员队伍,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护常态机制,聘请一批专职巡查管护员,加大对路边、河边及村庄内乱堆乱放的巡查管护,完善考核淘汰机制;建立健全控违拆违巡查突击队伍,以国土巡查员、城监队员为主体,加大日常巡查及拆违力度。 5、验(7月26日-7月30日)。城乡面貌综合提升集中整治月活动结束后,镇成立专门的验收考核小组,会同区督导组成员,逐村进行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是我镇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面貌大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农村环境面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门的工作班子和成员,并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为加强对我镇的指导和帮扶力度,区政府明确由科技局联系盖北镇按每个片区2人进行指导协助开展工作。集中整治月期间,全体镇机关干部实行周六上班制度,星期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村两委成员要坚持在岗在位,集中精力开展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村主职干部确需出区外出的,须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请假。 2、加强舆论宣传。各村要切实统一班子和党员、代表思想,做到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参与控违拆违和环境整治。对集中整治月期间,不带头或阻扰控违拆违和农村环境整治的村干部一律停职,党员一律确定为警示型党员。同时,要利用横幅、宣传窗、短信、微信等平台,对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在学校中开展一次“清洁家园,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出盖北镇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活动告党员书,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自觉参与。每个村悬挂横幅3幅以上,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资金保障。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面上资金由镇财政以“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保障,镇财政在专项行动开展后预拨专项经费,按人均60元先行预拨,做到专款专用,行动结束后将进行专项检查。“改、建、治”重点地段需项目实施的,按人均100元计划项目由各村申报,镇级审核,按工程要求立项,预算,决算,待工程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按计划数(即按人均100元)实施项目全额补助。 4、加强工程监管。为加快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顺利迎接绍兴市级考核验收,按照区政府文件要求,对50万以下的村级工程,原则上由乡镇自行决定发包方式或村自行建设,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委托受聘的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计,送审时需提供完备的资料(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结算审计报告直接作为村付款依据。结算审计完成后乡镇要将审计报告同时报区农经中心备案。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村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价的80%,余款需经区农经中心抽审通过后结算拨付。同时,村级工程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程估算数。乡镇审核汇总后,工程清单(包括工程名称、投资估算、建设单位、建设方式、工期等基本情况)要求统一报区农经中心。 5、加强督查考核。对各村的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及时进行督查通报,督查考核结果与村主职干部月考核相挂钩,与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与年终评优相挂钩。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同时,对集中整治行动设立单独奖励,具体奖励额度根据上级考核情况,另行制定。 附件: 1、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和标准; 2、城乡面貌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责任清单; 3、城乡面貌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结对指导联络表; 4、城乡面貌综合提升问题清单汇总表(一、二、三); 5、城乡面貌综合提升项目清单汇总表。
中共盖北镇委员会 盖北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4日
主题词:农村环境面貌 提升 专项行动 实施意见 抄送:区府办 区科技局 盖北镇党政办印发 2016年7月4日 共印50份
附件1: 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和标准
一、村容村貌方面 1、村内主要道路及两侧和公共场所等无堆放物,其它场所堆放有序。 2、村容干净整洁,道路及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河渠沟塘等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3、村内有关公用设施上无乱贴乱画和违规小广告现象。 4、村内公厕外观整洁,周边环境洁净,无露天粪坑,公共设施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无露天垃圾池(两路两侧露天垃圾池一律拆除,可视范围外的露天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造,内设垃圾桶。简易房一律密闭,内设垃圾桶。7月30日前完成整治)。 5、村内无有碍于观感的破损建(构)筑物。 二、无违建创建及集镇“六乱” 整治方面 1、无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违法建筑; 2、镇主要道路及村居主要道路两侧无明显违章建筑; 3、无非法“一户多宅”,即1999 年 1 月 1 日以后农村新建住宅而没有拆除老住宅的非法“一户多宅”得到全面依法处置(以拆除为主,调剂为辅); 3、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一律关停并拆除; 4、无新增违法建筑,即严格拆除新增违建,新增违建产生到发现不超过7日,从发现到拆除不超过30日。 三、工业区及集镇范围整治方面 1、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在规定时间进行拆除。 2、对违法搭建的彩钢房(棚)建(构)筑物除允许整改外的一律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蓝色彩钢房(棚)建(构)筑物,一律拆除,对允许整改和合法的蓝色彩钢房(棚)建(构)筑物进行色彩喷涂,色彩改为灰色。整改完成时间按区政府文件要求规定。 3、在集镇区域及所在地村居范围内,集中整治城镇市容环境方面存在的乱搭建、乱停车、乱设摊、乱堆放、乱种养、乱涂写等突出问题,推进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营造宜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两路两侧方面 1、对高速公路外缘200米、国省道及铁路外缘100米、县道公路及县级以上河道外缘30米、其他农村公路及河道外缘10米沿线两侧和沿线桥梁下乱堆乱放、乱摆乱设、垃圾乱扔、露天垃圾池问题等整治,确保沿线干净,无明显垃圾和堆积物。 2、高速、国省道、铁路两侧1000米,县级以上公路、县级以上河道两侧400米,其他公路、铁路、河道、山体两侧200米可视范围有碍观瞻的场所(含建、构筑物)美化力度,通过立面改造、围墙砌筑、围档设置等方式,改善沿线环境破、陋、旧面貌,努力使沿线视觉效果有新提升。 3、建立健全沿线绿化养护和保洁经费保障机制,日常巡查机制,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沿线区域管理制度化、常态化。 附件2: 城乡面貌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责任清单
附件3: 城乡面貌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结对指导联络表
附件4: 盖北镇城乡面貌综合提升问题清单汇总表(一) (违法建筑拆除清单) 村(居): 2016年 月 日
注:违建问题类型:①一户多宅②畜禽养殖场③两路两侧④影响消防安全⑤占用耕地问题类型按对应编号填
盖北镇城乡面貌综合提升问题清单汇总表(二) (环境卫生清理清单) 村(居): 2016年 月 日
注:环境卫生问题类型:①乱堆乱放②乱贴乱画③河道清理④道路两侧,问题类型按对应编号填写
盖北镇城乡面貌综合提升问题清单汇总表(三) (提升改造问题清单) 村(居): 2016年 月 日
注:提升改造问题类型①墙面②场地③公厕垃圾箱④路面,问题类型按对应编号填写 附件5: 盖北镇城乡面貌综合提升项目清单汇总表 村(居):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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