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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5857/2016-29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丰政〔2016〕34号 公开日期: 2016-12-02 20:18
发布单位: 丰惠镇 有效性:

关于“清三河”反弹隐患排查拉网的行动方案

各村(社区)、有关站所: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清三河”反弹隐患排查拉网行动方案》(虞治水办【2016】11号)精神,结合我镇“八大行动”和“五水共治”工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清三河”反弹隐患排查拉网行动,深入基层查找“五水共治”短板,全面排查“清三河”反弹隐患,努力破解治水难题,不断提升我镇治水管水水平,现制定全镇“清三河”反弹隐患排查拉网行动方案如下:

一、排查重点

(一)查“清三河”长效机制是否健全。已验收合格的“垃圾河、黑臭河”是否反弹;“垃圾河、黑臭河”有否增加;河道的保洁机制和黑臭河定期复查评估机制是否执行到位。(牵头办线农技信息中心

自查督查要点:主要看河长公示牌有无破损,河长信息是否完备、更新是否及时,河长电话能否打通,河长履职是否到位,河岸有无垃圾物或新建违章建筑,河道有无障碍物,水面有无漂浮废弃物或病死动物,水质是否发黑发臭。现场询问保洁工,了解其工作时间及频率。翻阅相关制度,检查是否签有保洁合同。

(二)查河湖塘库清淤是否彻底。淤泥运输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随意堆放、泥浆偷排乱排、重新入河等二次污染隐患。牵头办线农技信息中心

自查督查要点:工作台账是否完整规范;清淤是否足量;淤泥距离河岸是否过近,有否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淤泥堆放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淤泥运输过程是否封闭;工业区周边淤泥有否检测;淤泥处置是否合理。

(三)查企业污染排放是否合格。工业园区、沿河企业是否实行雨污分流;沿河排污(水)口有无非法、非正常排污水情况。(牵头办线安监所、环保所

自查督查要点:是否制订工业园区、沿河企业雨污分流相关制度,是否建有相关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企业排污(水)口设置是否规范、日常排污数据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企业排污异常情况。

(四)查城镇生活污水是否入网。沿河100米、老城区、城郊结合部和集镇生活污水有无直排河道。污水管网有无雨污合流、污水管网错接、雨水排放口晴天排废水现象。(牵头办线建设发展办

自查督查要点:城区(集镇)河道沿河有无排污口,排污口是否有污水流出。餐饮、洗车、美容美发、洗浴等单位废水有无直排入河现象;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生活生产污水是否纳入管网。

(五)查畜禽养殖场污染是否控制。有无超养、未批新养及禁限养区复养等情况;是否存在畜禽养殖场污水直排、偷排、漏排隐患。(牵头办线农技信息中心

自查督查要点:实际存栏与批复限养量是否一致;养殖场的污水处理装置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现场是否存在污水偷漏排污染环境迹象。

(六)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否到位。一是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机制是否建立;二是生活污水收集是否到位;三是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牵头办线工程管理线

自查督查要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是否建成;污水处理装置是否正常运行;村民了解掌握情况与实际运行情况是否一致。

(七)查其他隐患点有否存在。低小散企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建材加工和水泥搅拌站、矿山开采等日常监管比较薄弱的行业是否存在污染隐患。(牵头办线丰惠环保

自查督查要点:检查污水处理装置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现场是否存在污水偷漏排污染环境迹象,摸排有否污染隐患。

 二、行动安排

我镇拉网行动将严格按照省市区行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动员部署、专项行动、整改总结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7日前)一是制定丰惠镇“清三河”反弹隐患排查拉网行动方案;二是收集各村和有河道管理职能的办线(站所)在“清三河”方面的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及暗访相关资料;三是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专项行动阶段,共分自查、督查、暗访3个部分。

1、自查(6月8日至6月13日)。各牵头办线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根据本次拉网行动的排查重点,组织对辖区内“清三河”反弹隐患开展全面排查。要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查漏补缺,善于举一反三。6月12日前,各牵头办线形成详细的自查报告并将附表1《丰惠镇“清三河”反弹隐患排查问题清单》报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镇资产管理中心严棋江处),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13日报区治水办。6月27日前各牵头办线上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前后照片汇总材料至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查(6月8日至6月17日)。各牵头办线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力量对各村(社区)分线督查“清三河”反弹隐患。督查结束后,各牵头办线形成督查报告并附表2 《丰惠镇“清三河”反弹隐患牵头责任办线督查情况汇总表》报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暗访(6月18日至6月30日)。区治水办将对我镇的“清三河”工作进行暗访,重点对群众投诉较多、网民反映强烈要求整治的水系河道、工业区周边区域以及乡镇街道交界地域开展暗访,实地检查垃圾河、黑河及污水偷排情况。

(三)整改总结阶段(7月31日前)。一是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牵头办线对各村在本次排查拉网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各牵头办线要在省暗访组暗访(7月7日)前限期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对确实无法在短期内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在交办后1周内向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改方案并启动整改,最迟在8月15日前完成整改。二是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本次“清三河”反弹隐患排查拉网行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区治水办。

三、工作分工

(一)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及时收集各类投诉线索,登记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全镇“清三河”拉网行动督查工作;配合省市区暗访组做好相关抽查工作;总结“清三河”反弹隐患排查拉网行动情况。

(二)各有河道管理职能的办线在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切实开展“清三河”自查和总结工作,重点放在问题企业、问题河道上,做到“三不定”(不定时间,不定人员,不定地点)踏看,真正把问题查出来,真正把薄弱点补上。

(三)牵头办线负责做好排查工作的指导与督促,汇总审核各村自查报告和发现问题,组织开展线上督查,参与暗访抽检,跟踪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丰惠环保所配合做好水质取样检测等工作。

(四)相关媒体在督查和暗访阶段,镇广电站根据需要派员一起参与,在检查中发现的一些严重的隐患和问题,在镇电视台直接予以曝光;配合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搜集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舆情等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考核力度。对本次“清三河”反弹隐患拉网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要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交办后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督办和通报,并在考核中从重扣分。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和站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本次“清三河”反弹隐患排查拉网行动工作。各办线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强化联动,指导村做好自查工作,督促各村做好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行动中发现重大水污染事件的村(企业),将根据情况建议纪委等部门进行问责。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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