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丰惠镇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306820025905857/2016-292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丰政〔2016〕13号 公开日期: 2016-12-02 20:05
发布单位: 丰惠镇 有效性:

关于做好2016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开展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为切实落实省、市、上虞区下达的体检目标任务,根据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我镇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主要对象为60岁以上老人及慢性病患者,每年体检一次,要求完成70%以上。20—59周岁女性,其他成年人自愿体检,每两年(2015年—2016年)体检一次。

二、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为内、外科,心电图,B超(肝、胆),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肝功能三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二项(血清肌酐、血尿素氮),尿酸,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进行粗判断。20—59周岁女性检查增加妇科检查、白带常规、子宫附件B超(B超检查要求充盈膀胱)。

三、体检日期、地点(见附件)

四、体检时间

上午7:00—11:00(下午不体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重视,强化责任。居民健康体检工作量大任务重,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做到主职干部亲自抓,并且落实好专门工作人员,及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布置和落实,认真做好健康体检的组织、宣传、发动、维护秩序等工作,特别是要抓好体检对象的宣传和通知工作,确保完成体检任务(老年人体检率达到70%以上)。各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系员请务必通知每一位体检对象体检时随带医保卡(或身份证),体检当天务必要带领本村体检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并注意交通安全。

2、精心组织,确保成效。丰惠中心卫生院要根据体检项目的内容和实际情况,精心制订参保居民体检的具体工作规范和流程,抽调骨干医务人员组成体检队伍,科学利用仪器设备,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全体医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居民健康体检的认识,强化体检责任,把好体检质量,保证体检的严肃认真,切忌走过场。
    3、立足实际,优化服务。坚持“便民惠民”原则,为方便居民就近接受健康体检,今年体检工作仍以集中分点的模式进行,即丰惠中心卫生院周边村集中在卫生院体检中心体检,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周边村在所在站设点体检,个别偏远村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在有条件的村设点体检,确保广大群众就近享受到优质的健康服务。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