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府办《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卫生计生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情况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积极推进重点事项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认真梳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等,及时在浙江政务网上全面向社会公开。同时,结合卫生改革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重点公开医院阳光用药信息、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卫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和审批事项相关信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任免和人员招聘信息等。
3.努力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把区卫生计生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提供实时资讯、互动政务、卫生资讯等,增进与公众的信息互动。注重加强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等媒体沟通,及时公开有关政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区卫生计生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05条,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2条。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抚养费征收数据依据、H7N9禽流感、埃博拉疫情防控、分级诊疗试点以及宣传健康教育知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取过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和困难:限于条件,公开的内容与形式等方面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主要通过政务网公开信息。受人员编制所限,信息公开的专职人员偏少,业务培训也还须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卫生计生工作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相关的信息公开,着力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提高群众对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及各类知识的知晓率。二是结合实际,落实阳光管理,强化卫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努力提高群众对卫计工作的满意度。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根据区政府的部署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00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0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单位负责人:龚开洋 审核人:夏方遒 填报人:车煜华 |
联系电话:82212193 填报日期:2016-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