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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6-400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6-02-18 10:43
发布单位: 科技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虞区科学技术局

上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中心,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2、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科技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区科技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3、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上虞科技信息网网站的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科技信息。二是在科技局二楼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上虞区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了办事流程图。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科技创新政策,通报科技项目立项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5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发布政策文件2条;发布政务动态12条,计划总结1条,通知公告16条。着重抓好重点事项公开,2014年共公开科研经费相关信息3条,科学技术奖相关信息5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科技相关的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对科技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围绕事关企业切身利益的科技问题,及时公开科技项目申报、认定,科技经费发放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科技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完善科技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三是加强与其他县市科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交流,通过学习、考察、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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