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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16-03-21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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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组织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工作情况。

一、概述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条例》和浙政办发[2015]60号文件要求,按照我办的实际情况,我办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情况的报告等重要事项内容。对于公开的内容做到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的机制。2、加大各方面的回应力度。及时收集网络舆情并及时做好互动回应工作,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应对措施。3、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发挥政府信息网的平台的主渠道作用,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2015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为366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到目前为止我办共上传政府信息约320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我办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是:一是主动开公的政府信息内空与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政府信息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

2016年,我办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更加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多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积极参加信公开的各类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整体的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六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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