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经济和信息化局 >>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2016-128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6-03-24 09:29
发布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布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11日起到1231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5年,区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所有科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2
、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
及时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政府网信息咨询和投诉处理的相关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策咨询、网上投诉答复处理工作能第一时间得到落实。

    3、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的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及时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工业经济新政策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5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事项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
年,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对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围绕企业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及时公开信息。根据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交流,通过学习、考察、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