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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622/2016-317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盖镇政〔2016〕21号 | 公开日期: | 2016-07-08 11:26 |
发布单位: | 盖北镇 | 有效性: |
关于成立盖北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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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镇政[2016]21号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宣传部等十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方案》(浙扫黄打非发﹝2016﹞6号)及上虞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乡镇(街道)活动的通知》(虞区文管办﹝2016﹞1号)文件要求,加强区域“扫黄打非”工作管理,经乡镇(街道)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陈小明 副组长:陈淑燕 办公室主任(信息专员):丁成 成员单位:文化站、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城监执法中队、邮政支局、电信支局、广播电视站、团委、中心学校 成员:谢以涛、胡煜峰、杨咏、徐光军、陈金诚、、叶铭、陈建文、潘书丽、王光标、罗建峰 附件1:关于印发《盖北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解方案》的通知 附件2:盖北镇乡镇(街道)村(社区)“扫黄打非”联络点及信息专员统计表
盖北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9日 附件1:
关于印发《盖北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解方案》的通知
盖北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宣传部等十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方案》(浙扫黄打非发﹝2016﹞6号)及上虞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乡镇(街道)活动的通知》(虞区文管办﹝2016﹞1号)文件要求,切实推进“扫黄打非”进乡镇(街道)工作,现将《盖北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希各成员单位根据《方案》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运转体系,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文化市场持续、健康繁荣发展。
盖北镇“扫黄打非”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解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健全责任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根据上虞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上虞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开展‘扫黄打非’,抵制低俗现象”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车站、进景点,夯实“扫黄打非”的工作基础,使“扫黄打非”工作扎根基层,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有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抵御有害思想和文化的侵袭,占领基层宣传思想阵地,营造健康向上、规范有序的文化环境,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和文化基础。 二、职责分工 1、乡镇(街道)“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和督查乡镇(街道)“扫黄打非”年度重点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扫黄打非”重大案件的跟踪督办和宣传工作;推动“扫黄打非”工作信息员队伍及管理体系的建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在“扫黄打非”工作中的作用;强化健全“扫黄打非”工作机构,推动乡镇(街道)“扫黄打非”工作向村(居)、社区延伸;建立乡镇(街道)“扫黄打非”工作年度考核机制;配合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 2、文化站: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出版物市场、印刷市场、网络文化市场、娱乐场所、演出市场等管理工作。 3、公安派出所:部署打击制售传播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的犯罪活动,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和通报的案件和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配合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扫黄打非”大案要案;依法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协调开展重点调查侦察;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手段,分析研判网上有害信息传播动向,过滤删除区域内网站登载的各类违法和有害信息;负责相关淫秽物品的鉴定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查处出版物市场经营企业和印刷行业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非法经营户;参加“扫黄打非”统一行动,配合开展对印刷行业、出版物经营企业的集中清理整顿,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培育健康的市场体系。 5、城监执法中队:依法取缔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游商、地摊等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参加“扫黄打非”统一行动,配合开展非法经营行为的集中清理整顿,加强规范管理。 6、邮政支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理利用邮政渠道进行寄递非法出版物等各类非法活动;加强收寄验视工作,严防非法出版物流入寄递渠道;加强报刊征订、批发和零售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严防非法报刊通过邮政渠道发行传播。 7、电信支局:整治清理通过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手机媒体及热线电话等传播的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对已确认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关闭、切断网络等措施。 8、广播电视站: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查处。 9、团委:加强对青少年“扫黄打非”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支持正版,打击盗版”的宣传教育。 10、中心学校: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净化学校及周边社会文化环境;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深入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出版物和各类文化垃圾;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学校的盗版教材教辅读物案件,防止盗版出版物及其他有害出版物在校园传播。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协调机制。乡镇(街道)“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要确定专职人员承担本辖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内各村(社区)建立“扫黄打非”工作联络点并确定专职信息员,协助乡镇(街道)摸排基本情况,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乡镇(街道)“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部署、组织、协调、监督扫黄打非重大事项及专项整治,指导和督促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承担综合、指导、协调、督办扫黄打非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案件任务;对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负有协调与向领导小组报告的责任。 2、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扫黄打非是一项综合治理工程,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对照工作责任分解方案逐项抓落实;要将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有分工不负责、有责任不到位的情况出现;对因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成员单位间要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定期召开部门协作会议,及时通报日常管理信息,通过会议等形式,贯彻落实文化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沟通情况,交流工作,解决问题,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成效。
附件2: 盖北镇乡镇(街道) 村(社区)“扫黄打非”联络点及信息专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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