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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24/2017-16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7-01-16 15:49
发布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府办《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6年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省厅《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主要情况如下:

1.规范公开网站。根据省厅环境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我局及时全面改版门户网站,参照省厅门户网站做法,设置三级目录,并结合县级环保局信息公开权限,对省厅设置的各类信息项目进行有效归并整合。一级目录共设置9个栏目,其中对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了45个二级栏目,配套80个三级栏目。

2.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信息公开规范及时,我局进一步强化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同时,将改版后的公开栏目逐一分解至各科室、单位,明确相应栏目管理职责和信息发布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严格把关审核对上传发布的信息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环保各条线的分管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认真把关。对各类机密文件政策以及不易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对属于公开范畴的信息,按照省厅明确的公布内容和时限要求,按时保质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详尽和优质。2016年我局发布环境信息435条。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全区环境保护情况提供了便捷,有效调动了公众的环保参与热情。但是,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问题,主要有以下个方面:

1、部分信息公开难度较大。如污染源自动监控栏目中重点监控企业废水、废气自动监控情况及监控数据传输情况,要求每日公布,如果直接与专网链接对外公布,影响设置专网提高保密性的初衷,如果每日公布,过于频繁,实际操作难度大,可行性较低。

2、部分栏目信息不宜公开。如环境信访的调查处理结果,一旦全部公布,群众对处置不满意的信访件,往往会转载到网络论坛大肆评论甚至抨击环保部门,而且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和媒体操作,持续发酵,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厂群矛盾,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人为增加环保工作难度甚至最终可能难以收场。

三、下步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下阶段,我局将在巩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全面提升工作质量,主要对策建议如下:

1、严格信息审核把关。规范日常信息发布程序,明确一般信息由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重要信息须由局分管领导审核的信息把关机制。在省厅总的信息公开工作框架下,对发布信息进一步梳理筛选,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同时,建议省厅对需公布的部分信息目录作进一步调整,缩减一些比较敏感、容易产生负面影响和不易操作的信息栏目。

2提高主动公开力度对日常开展的环保工作,对照栏目设置要求,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环评审批、竣工验收等重点信息。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率,在上虞电视台、上虞日报定期公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便于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环保工作动态和重要环境信息,积极建设“阳光政务”,直接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1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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