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5857/2017-407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丰委〔2017〕102号 | 公开日期: | 2017-10-29 11:13 |
发布单位: | 丰惠镇 |
丰惠镇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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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党委):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及上级妇联基层组织改革精神,镇妇女联合会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任期届满,镇妇联将召开丰惠镇第十七次妇女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按照党的各级群团组织改革方案要求,认真总结上届妇女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成绩,研究确定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创新创业,奋发有为,为实现我镇“十三五”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合力建设“美丽丰惠、和谐丰惠”建功立业,再创佳绩。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审议并通过镇妇联十六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镇妇联十七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常委; 3、选举产生出席上虞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16名。 三、镇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名额: 按照《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和上级要求,确定镇十七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表附后) 2、代表条件: 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的妇女;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政议政,能正确代表广大妇女的利益,为妇女办好事、办实事,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广大妇女所拥护;积极参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文明家庭”三大创建活动,代表要有先进性和广泛性。 3、代表产生的办法和时间: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妇联(妇代会)及女性为主的团体组织应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可以召开妇女代表会议进行选举,也可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协商产生。并及时填好代表登记表格,务必在2017年9月12日前上报镇妇联,以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四、镇第十七届妇女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常委名额 按照上级妇联基层组织改革精神,拟定镇妇联十七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5人,按10%的差额,执委候选人为28名,提交镇第十七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常委9人。这次会议是全镇广大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也是我镇妇女发展史上又一个里程碑,希望全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各条战线的广大妇女更要抓住机遇,积极行动,再次以饱满的精神投身建设生态经济强镇的伟大实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丰惠镇第十七次妇女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五、实施步骤 镇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拟于2017年9月底完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宣传发动,推荐代表及候选人。召开换届动员大会,就换届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基本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学习《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省、市、区妇联改革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换届工作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要通过召开妇女代表会议的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协商产生镇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 2、召开镇级妇女代表大会。镇妇女代表大会执委候选人和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经镇妇女代表充分酝酿讨论,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分别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参加大会选举。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采取差额选举和等额选举的方法进行选举。 3、召开新一届镇妇联执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常委,并向区妇联、镇党委报告选举结果。 中共丰惠镇委员会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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