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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17-12-07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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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上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绍兴市府办:

现将我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建立完善政府决策法制审查机制

2014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决策制定程序,加强决策合法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虞区政府相继出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和政府常务、专题会议法制参加列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意见,规定以区政府及区府办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各类会议纪要、行政合同和其他具有行政管理属性的公文在报送区政府领导签发前,须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在签发稿件签名,未经区法制办审查签字,不得报送区政府领导签发。制度建立以来,已审查相关公文2000余份,提出意见建议600余条,其中大部分被采纳,确保了3年来政府文件和合同基本不出差错,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保障。

(二)落实建立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2015年以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和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实际,上虞区政府制定了上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课题上瞄准领导需求突出以行政机关重点行政管理工作密切联系的法律政策规定为主,内容上根据领导学习精力以行政机关法定职责、权力、义务和监督管理措施为重点,时间上根据常务会议实际控制在20分钟左右,师资上原则以区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主,结合邀请安排法律专家学者和部门业务骨干。同时编印讲课资料以领导班干部学法专辑形式供领导学习和会后向全区印发。制度建立至今,已安排常务会议学法20余次,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平台。

清理汇编全区经济政策

2016年7月,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政策扶持,响应“三区融合”,保障经济优惠政策的合法性和公开公平性,由区法制办牵头,经信、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区现行有效的180余件涉及企业税收、财政、人才、土地等优惠、奖励扶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通过废除、修订、整合、新订,共明确经济类现行政策共130余件,并筛选其中与企业关联度较高的88件汇编成册,编印《上虞区主要经济政策汇编》5000册,发放在全区面上大中型企业,进一步增强了政策的合法性,扩大了政策的宣传面,保证了企业优惠政策的公开透明,为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三区融合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四)加快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

一是规范制定程序,严格遵守草案起草、意见征求、报送登记、合法性审查、编号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理性、合法性、规范性、民主性和公开性。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学习借鉴,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管用的办法,努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实际可操作性,摒除空规定。三是坚持合法性审查,提请区政府审议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要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各单位自行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由法制机构审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四是严格后续管理,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公开、备案这些规定动作要及时做,定期清理、及时废止这些工作也要认真完成,要确保每一个文件都能严格落实到位,实现政令畅通。

(五)加强行政复议立案审查

针对近年来日益增多的涉及职业打假、职业举报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办加大该类案件的事先审查力度,严格区分执业举报投诉与一般的消费投诉案件,若涉及的申请人已多次出现类似的行政复议,我办将立即启动行政复议立案审查程序,对申请复议的事项进行审查,若属于投诉类案件则告知申请人通过12315、12358等热线进行维权,若确实属于行政复议类案件,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其材料缺少或者未提交相关的证据,通过对其发送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提供相关材料。通过以上措施来规范职业打假、职业举报人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

二、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举措和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区政府进一步完善以下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性质和规范性文件按备案审查、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和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网公开、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制度、法制典型案例分析制度、推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等。

(二)做好全区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合同备案审查和行政处罚案卷上网工作

一是继续实施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在2016年备案审查工作基础上,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合同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涉及环保、建设、国土等重要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加大全区重大行政合同备案审查工作。二是在全区行政处罚案卷上网公开的基础上,加大对执法部门执法案卷公开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三)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和培训力度,做好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

在2016年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实施基础上,创新学法内容、增强师资力量、增强学习效果。在2016重点学习部门法的基础上,2017年,重点学习行政程序法和法理学的相关内容,增强法理基础,注重行政程序。在学法内容上,注重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结合分析近年来在我区发生的主要涉法事件,学以致用。注重聘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拓展思维,增强学习效果。

(四)继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调整考评方式,组织实施好乡镇政府和区直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积极推进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监督和指导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二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办案规程、过错责任等工作制度,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的个案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精神,不定期地在全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案卷评查活动。四是结合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合同备案审查和行政处罚案卷上网工作的开展,加大对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一是积极学习和探索实施行政复议监督的创新做法,创新实施行政复议的监督机制。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制度,将行政复议从申请到做出决定的每一个程序进行细化,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备案和行政应诉工作。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五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分析,按照保障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争议、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的功能作用,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从2017年开始,政务公开的内容将逐步覆盖我区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到2020年,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处于全省前列。2017年,重点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理顺体制,梳理流程,明确部门单位的责任,指导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做好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基础。

(七)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区政府法制办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进一步夯实部门和乡镇、街道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和交流力度,提高法制人员整体素质,明确法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增强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组织区直机关和乡镇法制工作人员之间的业务交流活动,互通信息,不定期将一些领域出现的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分析,增强法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积极为政府做好法律咨询工作

积极主动为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处理突发事件、行政执法事项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积极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定和合同签订的论证工作;主动代理区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和有关民事诉讼、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办理区政府领导批办的有关法律事务;继续做好与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系工作。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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