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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61/2017-153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7-02-07 09:44
发布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 “十三五”规划,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这条主线,不断提高行政管理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管能力,着力打造人才集聚城市、充分就业城市、社会保险全覆盖城市和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强化管理、创新创业,不断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2016年度主要工作

(一)积极开展“引智强企”活动,全力开展引才招才工作。

1、积极开展人才招聘活动。举办了2016年春、夏大中专毕业生人才交流会,259家单位推出岗位4620个,举办网上招聘会12场,547家企业提供岗位2851个,19家企业携410个岗位参加了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交流大会,实现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较快提高。2016年度新增大专以上学历就业人员4317名,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15名,本科毕业生2224名,大专毕业生1878名。

2、深入实施引智强企活动。为助推特色小镇建设,发挥人才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重要支撑作用,根据我区特色小镇培育建设“335”省市区三级联创的总体目标,加快步伐积极推进人才引进工作。根据“e游小镇”、“伞艺小镇”、“节能环保小镇”等13个特色小镇建设特点,分析涉及产业类型,摸底人才需求情况。采取集中组团、专业组团和小分队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引智强企”活动,组织闰土、晶盛、华通等200余家次企业赴福州大学、湖南大学、南昌大学、合肥工大等22所国内著名高校举办上虞专场招聘会,同时解读上虞人才政策、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宣讲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推介上虞;针对企业推出的高层次紧缺岗位,精选10家上市公司分二次参加了浙江省知名企业高层次人才封闭式洽谈会。通过多形式的引才活动,引进各类人才9334名,其中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528名,本科或中级职称人才4725名。

3、做好人才政策兑现工作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才集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落实人才政策,将人才住房补助标准大幅度提高,以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同时也促进虞籍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兑现了2015年度人才租房补助及虞籍普通高校就业创业的各类补助,共为1479名对象兑现补助资金630.5万元,为34家企业兑现吸纳虞籍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岗位补助26.4万元;确定了2015年度140名人才购房货币化补助名单,缴纳配套资金2297.5万元;已为101名人才购房货币化补助对象兑现购房补助财政资金1867.5万元。完成201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经费的核发工作。

4、认真做好高层人才培养工作。开展了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和国务院特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经单位推荐,我区共审核上报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对象1名、第一层次3名、第二层次6名、国务院特贴专家人选2名、省有突出贡献中青专家人选4名。

新设立了浙江(绍兴)金盾压力容器外国专家工作站,使我区外专站数量增加到6家。积极做好2016绍兴“名士之乡”人才峰会暨第十四届百名海内外博士绍兴行活动的参会组织工作。共组织58家企业参会,对接博士项目116项、人才技术项目73项并邀请29位博士来我区深入洽谈,共达成意向合作项目39项。

(二)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发展城乡就业。

2016年,全区新增就业岗位17215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就业5916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334人,月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6%以内。

一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各乡镇(街道)、各村人员、就业信息统计工作,健全了信息库,建立网络连接,保证全区就业信息、人员信息及时传递。继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十分重视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鼓励和引导劳动密集型行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二是政策扶持稳定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相关就业政策,结合本地实际,以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为重点,配合城乡一体化发展,开发就业岗位,认真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做好2015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审核,共审核有19676人,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6660.8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71.99万元。充分发挥了扶持政策促进就业的良好效果。修改完善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流程,增强基金支出的透明性。完善基金台帐,落实专人监督基金的使用情况,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审核失业保险金5420人,发放金额 2828万元。

三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十佳创业明星等一系列创业服务,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服务推动、鼓励农民创办个体私营企业、自建项目等,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就地就近创业,带动就业。新创建成功一个大学生创业园。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就业各类补助的审核并进行实地调查。对蒙佩商贸发展公司旗下蒙佩连锁—娥江商城认定其为大学生创业园。目前,创业园已设立工作室22个,吸纳大学生50余人。

四是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提升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和创业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原则,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全区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2162人,完成绍兴市下达12000人目标任务的101.4%。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063人(农村电子商务745人,乡村旅游256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567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2000人,普及性培训6532人。同时,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共计460人,均实现稳定就业和再就业。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全区共鉴定各类技能人才13317人,完成绍兴市下达9000人考核目标任务的148%。其中初级工8685人,中级工1916人,高级工及以上2716人。

五是人力资源市场功能不断健全。开好校企对接碰碰车,促进毕业生就业,满足企业各类技术工的需求。结合绍兴市局每年组织的校企合作,组织好我区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前往参加,同时,会同杭州湾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1-2次的校企对接会。与兰州理工大学和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校企对接,8家企业远赴兰州提供了1000余个岗位,共有296人达成来虞就业意向。开好外引技工长途车,缓解企业招工难。组织我区企业与外地高职院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帮助企业引进所需要的技能人才。赴景宁、仙居等地开展2016年省内人力资源余缺调剂系列招聘会暨景宁县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开好下乡招聘大篷车,积极送岗下基层。在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开展招聘会,设置展位60家,推出岗位2360个,共接待求职人员3500余人,现场初步达成用工意向926人。

(三)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大社保体系建设

今年来,我们坚持一手抓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社保制度全覆盖;一手抓社保扩面征缴,推进参保人员全覆盖。

一是社会保险稳步增长。今年来,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基金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9381家,共计参保34.09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共计参保18.5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共计9436家,共计参保26.45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共计参保45.0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企业共9546家,合计参保22. 8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共 9362家,累计参保18.2万人。生育保险共计参保企业9255家,累计参保16.33万人。共有42个村办理了被征地农民参保手续,新增参保人数3459人,有力配合涉及乡镇街道的重点项目工程顺利开展。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稳步开展。根据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指导各单位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并对单位采集的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数据准确。启用征收单位492家,在职人数15786人,征收基金2.69亿元。有492家单位开通了网上申报业务,人员增减实现网上申报。稳妥做好沥海镇及下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关系划转上虞的交接工作。完成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三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建设厅、安监局、总工会转发人社部等四部门

四是社保信息化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我区实施市民卡工程。已发放市民卡30.06万张,发送制卡数据56.2万条。完成全省电子政务系统中本区个人社保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建设。

五是社保基金监管力度继续加大。认真履行社保基金监管职能,加强运行预警、信息披露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经办规程,借助信息化完善预防基金冒领欺诈机制。推进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把好单位缴费申报关、人员变更关。科学编制社保基金预算,确保各项社保待遇及时准确发放。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48号),对除采矿业等六大行业外的部分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下浮幅度为企业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额度;临时性下调全区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5%降为1%,切实降低企业费负,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规范管理,人事工作有序推进

1认真做好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工作。按照组织程序严密的要求,确保公务员招考工作规范运行。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招录工作,4000名考生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共有99名人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录用为公务员。扎实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招考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共20次计339名,组织高层次或紧缺型人才招聘3次,拟录用41名。

2顺利推进工资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要求,建立工资调查制度,根据人社部的统一部署,做好我区2015年度公务员工资收入情况的调查工作。完成了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做好公务员“滚动晋级”及机关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作。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提高。

3、启动实施人才集合年金试点。调研起草《上虞区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试行办法》,组织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60多家大中型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试点工作。有500多名企业各类中高端人才参加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

(五)依法调整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平安上虞”建设

今年来,面对劳动纠纷日益复杂的趋势,坚持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倡导企业诚信用工和劳动者诚信劳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1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认真查处举报案件,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清薪维稳大排查,排查出有欠薪苗头及被劳动者举报投诉企业127家,发现欠薪企业14家(其中严重欠薪企业4家),欠薪额为2540.3万元,涉及职工为1695人。共有13家企业兑现了职工工资2325.3万元,涉及职工1542人。举办培训班、法律法规咨询、送法进企业进社区、召开职工座谈会、新闻媒体等宣传形式。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0余本;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80名;开展维权咨询活动3次。提高劳动关系双方学法、懂法、守法自觉性。全区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080家,涉及劳动者3.7万人,办结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424件,追发工资2600万元;全区基本建立起诚信企业档案数据库,近8000家用人单位纳入电子档案管理;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或信访案件等291件,其中立案查处269件,案件略比去年有所上升,结案253件,举报投诉受理率99%,结案率93%,要信要访结案率100%。深入推行“两金一卡”制度,全区建设、建筑、交通、水利等特殊行业工资支付保证金超过2800万元,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额度全面落实,全区各级政府共安排专项资金2960万元;全区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开展“零欠薪”城市主要做法和成效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开展以“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双爱”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企业职工,广泛进行宣传和发动,努力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

2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认真落实公开开庭审理制度,做好仲裁裁决规则公开,开庭过程公开,仲裁结果公开,并坚持重调解,慎裁决的原则,全力维护双方当时人的合法权益。十分重视欠薪处置工作的效能建设,对劳动者的投诉及仲裁申请,我区均依法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处理,对集体欠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并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仲裁院共受理案件768件,依法结案处理754件,结案率为98.2%。我局累计共受理群众来信422件(包含部分网上投诉咨询件),涉及781人次。很好地起到了维护稳定的作用。投诉咨询服务中心共处理市民来电62747个,其中人工接听处理电话41339个,语音自动服务电话17994个。来电总量和人工接听电话量较2015年都有稳步的增长。

3.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调查认定工伤1450起;并为1300名伤残职工组织11次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下发《绍兴市上虞区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伤预防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及时掌握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工伤预防工作的落实及开展情况,有效落实工伤预防政策措施,并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伤预防指标考核工作奠定基础。

二、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

2017年全区人力社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这条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各项改革,强化依法行政,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四个上虞”作出积极贡献。主要实施“六大行动”。

(一)贯彻落实人才新政,实施人才激励行动

1、改进高端人才培养支持机制。瞄准“高精尖缺”,完善人才工程培养模式,加大对重点产业、企业紧缺急需人才的支持力度,推动人才结构战略调整。研究落实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创办高新技术项目、虞籍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人才子女就学保障等人才强区重点政策及实施办法。围绕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自主创新城市建设,抓住浙江理工大学科学艺术学院落户上虞的良机,科学设置专业,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引领辐射作用、能够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和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引智项目。

2、改进人才评价和引进机制。突出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突出业内认可,加强监管服务,建立多样化的人才评价模式。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等政策。不断创新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政策举措,提高参与人才资源竞争和配置的能力。以网上虚拟大学建设及我区与复旦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全面合作协议为抓手,继续打响“引智强企”人才引进品牌,建立政府、企业与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交流平台,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分行业、分区域组织企业赴武汉、东北、西安、成都等高校比较集中的地方招聘我区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积极促进在外省高校的虞籍高层次毕业生的回归;加强与浙工大、浙理工、浙机电等省内高校的联系合作,采取组织企业入校招聘与毕业生到虞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达到小成本大收益。全年引进人才800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50人以上。

3、改进技能人才培养体制。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与技工院校的主体作用,开展各类技能人才培训。深入推进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努力培育和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专业技能大师的评选工作。同时继续实施“金蓝领”培养计划,对已列入“金蓝领”培养的高技能人才落实教育培训和进修深造的措施。

4、全面推进人才集合年金工作。推进我区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以面向企业中高端人才为对象,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设立年金基金,政府适当补贴企业缴费以推动为人才建立长期激励的补充养老金计划,从而达到吸引和留住企业有用人才,提升企业及地方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

(二)优化公共就业和创业创新服务,积极开展就业促进行动

1、推进户籍改革促进就业。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就业政策也应有相应的适应和完善。应对三区融合的趋势,积极做好就业政策与绍兴市级并轨,就高拉平,使得政策更加完备,更接地气,更好的发挥国家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关注重点人群帮扶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实行毕业生就业信息实名登记、动态管理,开展就业困难大学生“一对一”帮扶。加大公益性岗位进村(社区)开发力度,加强对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帮扶工作,做到发现一户、消除一户,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全年新增就业岗位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使每个有意愿就业的劳动者都可以充分就业,体面就业。

3、推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放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以区政府【2014】54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创新思路、创新政策、创新工作,为大众创业加油助力。抓好政策实施。根据省、绍兴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培训服务,营造环境氛围。积极顺应经济“新动能”培育,加快发展就业创业的新业态、新模式。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互联网+重点产业+特色农产品+创业就业”深度融合的农村电商创业新模式。大力培育扶持农村电商创业。综合运用政策、资金、培训等杠杆,切实帮助解决农村电商创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让农村电商创业之火在虞舜大地熊熊燃烧。

(三)坚持统筹推进公平可持续原则,积极开展社会保障提升行动

1、精准社保信息继续深化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积极做好业务数据分析勘误工作,充分利用工作成果,通过加强宣传、强化稽查,推进社会保险全民参保,全力做好户籍人员未参保人员的参保工作,在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覆盖面。深化五险合征,为经济发展铸就强大的引擎和平台。 

2、完善社保政策。根据绍兴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区”民生政策融合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的调整完善工作,实现医保政策“三区”融合。扎实推进职工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调整融合,实现大病保险统一。启动社会保险五险征缴系统和医疗保险支付信息系统集中建设,为社保融合打下基础。

3优化业务流程。不断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通过窗口直接办理的方式完成养老退休申请、工伤申请、异地就医申请受理业务,通过加大社保业务网上申报推进力度,实现企业单位网上参保业务办理。不断强化经办机构为民服务能力,在工作流程设置、业务办理上为群众提供方便。此外同时开放银行接口,改进发放方式。由原先的现金支付改为由市民卡网银转账直接支付,既保障基金发放的规范安全,又极大方便群众领取。

4、强化基金监管。加强对社保基金的分析、监控工作,适时适度调整缴费费率,确保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可控。重点对本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摸清了收支和运行管理情况,对欠缴、缓缴社保费情况进行了梳理,                                                                                                                                                                                                                                                                                                                                                                                                                                      

(四)创新“双爱理念”载体,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行动

1、提升和谐劳动指数。积极推进非公企业实施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对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服务,以深入开展“双爱”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健康发展、职工爱岗敬业理性维权,实现规上企业和已建工会企业“双爱”活动参与率100%,要把“六有六要”融入企业日常管理,完善“劳企两利的政策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2、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水平。加强主动巡查、书面审查、案件调查,坚持科学执法。深化规范劳动用工“零成本”行动,启动推进小企业规范用工行动计划。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帮助和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全市普遍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逐步提高规范化中队比例;总结推广“一员一室三台帐”为特色的劳动关系和谐村(居)建设活动。全面实行“两金一卡”制度,完善欠薪应急专项金使用办法,在部分经济发达乡镇试点租赁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探索尝试企业工资支付实时监控。

3、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质量。健全调处机制,创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劳动关系调处效能,全面实施立案前调解。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仲裁员法律政策水平和仲裁调解能力,确保仲裁案件及时有效处理,仲裁结案率达到91%以上。继续实施劳动争议“疑难案件集体会审、典型案件公开庭审和重点案件跟踪回访”三项制度,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公信力。

4、提升信访调解化解能力。建立健全信访调解机构,落实信访调解工作的责任人,完善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机制,做好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完善信访办事公开工作机制,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领导定期接访、预约接访、主动下访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问题;确保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效率。健全完善12333劳动保障投诉咨询专线联动机制,着力开展咨询服务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系统扩容升级,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和质量。建立完善政策制订、行政执法和案件处理机构定期沟通机制,从标本兼治着眼,增强信访意识,提高对信访案件的防范和处理能力。

(五)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人事管理规范行动

1、规范公开招录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落实人事考试管理制度,保证选人用人质量,对招聘条件设置应符合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要求,不设置歧视性条件,不限制户籍范围。笔试面试参加省统一考试,面试异地执考和执行考官抽签分组机制。

2、完善培训考核机制。精心实施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加强公务员法治能力建设,在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培训。深入推进“日志式”管理考核,把“日志式管理”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交流和辞退的依据。做好专业技术职称类继续教育。在全面推开上发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在激励约束干部上发挥作用,全面深化公务员考核管理办法,做好公务员管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3、推进职位分类改革。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实现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形成职务与职级两个晋升通道,能够使公务员通过晋升职级也可以提高工资待遇,使职级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显现。

(六)努力打造忠城干净担当的人社队伍,积极开展民生实事优化行动

1、进一步增加“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干部职工群众观念,树立服务意识,把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使命和追求。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通过干部素质提升,着力使干部职工“能服务”。通过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采取交流、评分、互助等多种形式,着力使干部职工“会服务”。

2、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狠抓基层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平台在促进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拓展社区平台服务功能,实现村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基本全覆盖。积极探索制定基层平台星级考核办法,努力建立一批硬件设施齐全、软件服务优良、信息网络通畅、工作流程规范、群众反映良好的星级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基层平台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政策宣传、政策落实、公共服务向基层一线延伸,满足不同社会群众差别化的服务需求,以实际行动兑现人社部门“保障一生、服务一生、陪伴一生”的庄严承诺。

3、进一步优化便民措施。深化阳光政务,加快推进“互联网+”在人社各业务领域的深度应用,把阳光政务平台打造成为民服务的优质窗口。积极优化办事流程,完善服务功能,延伸服务领域,提升用户体验,进一步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推进网上服务型部门建设,打造一张“便捷网”。完善网上办事系统,扩大受理业务范围,实现大部分业务可以在网上办理,打通社保最后一公里。以新大楼搬迁为契机,从加强“规范指导”、创新“经办模式”、壮大“经办力量”三个方面入手,科学设置办事窗口,提升工作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服务。

 

4、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专门绩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设立绩效管理联络员。抓好绩效目标预算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加强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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