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风 俗
上虞民性素称敦厚,“习勤俭,安耕织;勤诵读,尊师友;廉耻为尚,气节相高”。旧俗礼仪与绍属各县大致相同。辛亥革命后,封建迷信旧习受到冲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984年8月,成立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卫生、讲秩序;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据统计,全县有334个行政村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移风易俗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组织。但是一地的风从俗是历代相沿、久积而成的,要彻底根除封建迷信陋俗,还需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
第一节 生产习俗
耕 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民靠天种田,农事中诸多迷信习俗。每年除夕去田头祭田公田姆(即土地神),以求来年丰收。收割新稻,新米饭先祭祖宗、祭灶神。正月十四晚上,村民执火把、扫帚去田边烧茅草,谓“迎神驱虫”。村中第一家拔秧种田(俗称开秧门)异“地火日”(也称土旺日),以防地火烧死。播种时忌递秧以为递秧易发手掌风。视妇女跨越农具为不吉利。妇女遇到搁置在道路上的农具须绕道而行。遇久旱不雨,农民即群集向龙神求雨。遇虫灾,迎神驱虫;亦有把破扫帚倒插田中,意为“请扫帚神驱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上旧俗基本上被革除,科学种田逐渐普及。
饲 养
养 蚕 旧时蚕农于农历三月十六日祭蚕花娘娘(蚕神)。蚕下种时接“蚕花”,女主人将蚕花娘娘(蚕花纸和木刻水印的蚕花娘娘像)恭敬收藏。蚕称“蚕宝宝”,忌叫虫,蚕爬要称“行”。收茧后要谢“蚕花”,并用米粉做成“茧果”(茧汤团),意为“明年蚕茧照样丰收”。“蚕眠”时有多种禁忌:忌在近处春捣,忌敲击门窗,忌在蚕室内哭泣,忌陌生人及产妇进蚕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科学养蚕方法逐渐为蚕农接受,迷信习俗已极少见。
养 猪 旧时过年要祭“猪栏菩萨”,祈求六畜兴旺。买主买好小猪,卖主要送一把猪窝稻草,以示小猪会象娘家一样快长快大。买回的小猪两家不能合挑,若只有一只小猪要用泥土做沉头,忌用石头,认为“泥土会化猪会大”。买小猪到家后,要祭灶神,用火筒吹,以示“日长夜大”。买猪或杀猪时,主妇要“哟噜”“哟噜”唤几声,以示“猪去魂在”。
养 牛 耕牛是农家宝。一般不准活宰,认为“牛耕田出力,食肉罪过”。逢社日小牛穿牛鼻。母牛生小牛后要立即耕几犁,称“破压”,意思是把生小牛拆散的骨头紧一紧,防以后耕田懒惰。农忙季节要给牛喂粥、灌米酒,增强体力。天冷时喂棉籽饼防寒。除夕吃汤团时,也要给牛吃几只,以示慰劳。买牛忌买“穿档牛”(水肚上有毛旋)和“漏底牛”(肚底下脐有毛旋),认为此种牛买回来,家人要遭水淹。
养 鸡 旧时农家用母鸡孵小鸡。赖孵母鸡催醒采用绑脚、缚翅、鸡尾上缚红布、浸水、蒙眼让其站在晒衣杆上等土法。出小鸡后的蛋壳用线穿起挂于粪坑边,认为“坑三姑娘”是住在蛋壳里的,会保佑小鸡平安长大。
养猫、狗 不准宰杀活猫。死猫不准吃,认为猫肉是酸的,又认为猫捉鼠,鼠吃蛇,吃了猫肉后被蛇咬伤无法医治。猫死不能埋葬,要置于破篮挂在树上,任其腐烂或鸟食。民间流传“猫来苦,狗来富”的俗语,认为家中有狗自来主兴旺,有猫自来不吉利。死狗任意抛入江河中。
手 工 业
旧时县内石、木、泥水、裁缝、箍桶等工匠多为本地人,银、铜、铁、锡、弹花等工匠多是永康、天台、东阳、义乌等外地人。工匠中以铁匠地位最高。因所有工匠的工具皆为铁匠打造。石、泥、木、裁缝篾五匠以石匠为首,一说因为房基石为石匠所打,又一说是石匠的师傅是鲁班。篾匠和裁缝的地位最低,俗谓“遢泥水臭漆匠,无爹无娘做簟匠(篾匠)”。学艺须在正月请人介绍拜师,未经正式拜师学艺者同行不予承认,主家不请,称“逃生师傅”。拜师须择吉日去师傅家办拜师酒,先祭本行祖师(铁匠崇奉太上老君,石、木、泥水崇奉鲁班,裁缝崇奉轩辕),后拜师傅。学徒期限一般3年,这期间师傅只供饭食。来付工钱。除春节岁假外平时不准回家,不准吸烟喝酒,做工时间不准与人闲聊。吃饭时要给师傅盛饭,而且必须“师傅先吃饭,徒弟先放筷”。满师后办满师酒,师傅赠半副工具,称“半作”,要另找师傅过堂,俗称“3年徒弟,四年半作”,半作拿一半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拜师学艺中的封建迷信色彩逐渐消除,新型师徒关系逐步确立。
商 业
旧时店堂中多供奉财神(赵公元帅),合伙经营则供关公读春秋像,以示“情契义深”。并于店堂中设置显示商店特色的青龙牌招徕顾客。端午、中秋、除夕是商店收帐日期,腊月二十五日封帐(对外不赊欠)。出售商品讲究包装,布店为长方包。进商店学徒称“学生意”,须有人作保,写好“关书”(保证书),学徒期间不准回家,“生死由天,与店无涉”。三年学徒期间,白天以打杂或帮老板娘做家务为主。商号一般于正月初五办酒祭祀财神,以是否通知入席暗示留去。亦有些店家除夕夜分岁时特备一碗千张包子菜肴,如老板主动把千张包子分给某个伙计,即是叫他卷铺盖回家。
第二节 生活习俗
主 食 以食稻米为主,大小麦、玉米(俗称六谷)、番薯等杂粮为辅,崇尚节俭,有“吃三年烂米饭起幢屋”的俗语。平时一日三餐,农村农忙时增加一、二餐点心。遇灾年水稻欠收则吃麦粞饭、瓜菜饭,甚至挖采野生植物蕨根、马兰头等充饥。农村多食涨性好、出饭率高的早米,晚米用作舂年糕。糯米多用来做酒和制点心。吃饭时忌用筷子敲碗,忌用脚踩饭粒,忌吃镬心饭,镬心饭留待下餐煮饭时做“饭娘”,提高出饭率,招待客人或做重活时才烧煮不掺冷饭的纯米饭(又叫做光棍米饭)。70年代以来,县内粮食连年丰收,群众用粮水平不断提高。
菜 肴
菜肴有江南水乡风味。东南山区有猎捕野味传统,虞中、北平原多食鱼鲜。城乡皆有自制霉豆腐、腌菜、干菜、咸菜的习惯。下管山区又多自制霉笋、笋干;崧厦地区多制咸带鱼、咸鲞、涂铁等咸鱼货。黄豆为一般农户所必备,夏季用黄豆掺和面粉制成酱饼待发酵后置入缸盆中晒酱,平时自制豆制食品,崧夏霉千张,谢塘豆腐干皆为闻名的豆制品。凡遇迎亲、祝寿、造屋、“小儿满月”等喜事办筵席,酒席一般“四果十菜”或“八碟子”,丰盛达24碗,俗称“十二会签”、“二十四会签”。县内城乡有饮酒习惯,酒席喝老酒,平时农村多喝用糯米自酿的米酒,俗称白酒。
用大小麦、高梁酿制的白酒称烧酒。现在大多喝老酒或啤酒。
饮 茶
城乡皆有饮茶习惯,以绿茶为主,客至以泡茶递烟为客气,热情好客乡下好于城镇,有“走到乡下杀鸡杀鸭,走到城里肩胛一搭”的俗语。泡茶不洒满杯,称“茶洒八分,酒洒十分”。一碗茶一般喝三汁,称“头汁苦,二汁补,三汁戒罪过”。新年待客分别泡糖茶与绿茶,农村夏季泡金银花茶,以解暑热。各大集镇设有茶店,是品茶及传递信息、从事社交、洽谈生意的场所。
服 装
清末民初,农村一般群众多用自织土布手工缝制服装,城镇开始出现“洋布”(机织布)。天热时服式为大襟短衫,上层人士多穿大中式长衫,外套背心或马褂,素有“潮烟煤头纸,长衫马褂子,头戴红顶子”的俗语。妇女穿大襟衫,有的外套背心,下系围裙。所用衣料贫富相差悬殊,富者多穿绢纱绸缎。20年代以后,城镇青年女子曾流行穿旗袍。30年代起,城镇青壮年男子中流行中山装、学生装。男女服色以蓝、黑、藏青、驼灰为主,儿童穿着大红大绿,较为鲜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男女均流行穿列宁装、中山装、工人装、青年装。70年代末以来,中外各式时装传入县内,服装开始向多色调、多式样方向发展,棉布以为化纤、毛料取代。
鞋 帽
民国时期,上层人士戴铜盆帽,城镇市民戴秋帽(即瓜皮帽),一般大人帽黑顶子,小孩帽红顶子。青年妇女一般不戴帽,老年妇女冬天戴黑绒包帽。男女以穿布鞋为主。逢雨多穿一种用牛皮制作的钉靴,或穿竹箬壳编制的雨鞋,山区亦有人用毛竹对劈缚在脚上充雨靴。夏天穿木拖板及蒲鞋。农民劳动时穿草鞋,农家多备有打草鞋用的“草鞋耙”,冬闲时编织备用。农村除冬天穿布袜外,一般均赤足穿鞋。山区农民及水上作业人员,常穿用头发编织的发袜。70年代以来,布、胶、皮鞋流行,草鞋 、布袜已不再见。
修 饰
辛亥革命后,男人剪辫,青壮年改理平顶、冲顶,后通行三七分西发;农村老人多剃光头,或前脑剃光,后脑留长发;婴儿满月多剃“瓦爿头”,后脑勺留小撮头发,俗称“鸭尾巴”。未婚女子以长发垂辫为秀美,婚后改梳发髻。平时不理发修容,出嫁时绞脸,谓之“开面”。旧时女子兴戴手镯、戒指、项圈与耳环,立夏日为幼女穿耳孔。旧时小孩出生,经排八字有“关节”者,佩戴项圈或长命锁,意为“不让离去”。亦有给有“关节”的男小孩,在左耳孔戴一只耳环,永不摘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男女修饰以方便劳动和生活为原则。80年代以来,曾一度被冷落的修饰复又流行,发式、首饰均向多样化、高档化发展。
居 住
农村大都聚族而居,村落朝阳背阴,住房有泥木结构、砖木结构、石木结构等。大多坐北朝南,坐西朝东,坐北朝南谓之“朝南享福”,但忌朝正南。平房楼房多为三间一体或三间两居头,楼房前后有窗称“双开口”,只前面有的称“畚斗楼”。有的堂屋无楼板,以备红白两事。豪富人家深宅大院,有台门天井。沿海沙地多为草房,通常二间一披,俗称“稻桶屋”。旧时造成屋颇多禁忌,先请风水先生定向,择日动工。新屋右侧不能高出或突出于邻居的老屋,称为“左青龙,右白虎”,否则左边人家要丧丁破败。上梁时披红避邪。上梁后梁上挂一只麻袋,内放一只活雄鸡及秤、斗、谷麦等避邪物和祭品,梁上贴横联,上书“紫微高照”等。抛上梁馒头,第一双馒头由户主长辈用被单布接住。晚上办上梁酒庆贺。以为“青龙怕灸,白虎怕臭”,故灶间建在右边。80年代以来,建房以砖混(混凝土)结构为主,且多为二层晒台楼屋,讲究宽敞明亮,美观实用,造成屋时求吉利的习俗基本沿用不变。
第三节 礼仪习俗
婚 嫁
旧式婚礼的繁文缛节、铺张排场名目繁多,主要有定亲、纳聘、成亲、回门4道程序,贫富之家因经济条件不同,其繁简排场有所不同。定亲,由媒人说媒,定亲称“吃茶”。男方通过媒人问女方生辰年庚,称“请庚”。请算命瞎子排八字,称“合肖”,以是否相冲相克决定联姻。纳聘,又称订婚过礼。双方联姻后说定彩礼(俗称财礼),男方择吉日分头盘、贰盘送往女家。头盘送去部分彩礼并附龙凤大贴,后者是双方订亲不得反悔的唯一凭据。贰盘也称“催节”,男方正式选定结婚喜日,把全部彩礼送往女方,女方便筹办嫁妆,作好嫁女准备。俗话说“只有挑日子讨媳妇,不能拣日子嫁囡”。嫁妆有“一箱一柜”、“二箱二柜”、“四箱四柜”等,但均须带有一只马桶,俗称“子孙桶”。桶内放彩蛋、生花生果、胖米花和红纸包,到男家后须有由新郎弟弟提进新房,由第一个在马桶里撒尿的小男孩拿取彩蛋和红纸包。成亲,按择定吉日,男家备大红花轿(寡妇再醮和纳妾不得用花轿)、吹敲(民间吹打乐队)在晚上去女家迎娶。新娘在临嫁前一天“开容”,上轿之日,先拜祖先,聆听父母教诲。新娘装扮有三种,一曰“死打扮”,来自民间桃花女的故事,向村内神福寿双全的老太借寿衣寿裤穿着,南宋以后兴凤冠霞披的“彩打扮”,民国年间又行戴花披纱的“文明打扮”,后者多见于城镇。新娘由兄或弟抱上轿,轿子抬走后,其母亲要在上轿的地方坐着大哭一场,说“哭哭发发,大哭大发”。轿到男家后按选定良辰举行成亲仪式(拜堂),拜堂后由男方家人在地上递铺麻袋(意为“传宗按代”),新郎用红绸牵拉新娘踏袋而过,由神福寿双全的长辈手棒花烛送入洞房,用甘蔗挑去新娘的“盖头红”。进房后,新郎新娘要抢位坐床,谓谁占位大,日后家事由谁作主。东乡无抢位之习,由老媪按二人肩膀,同时坐下,以取白头皆老之意。接着吃细汤团,称“子孙汤团”。晚上闹新房,俗称“吵房”,直闹到深更半夜,须公婆、媒人出来赔话方罢。回门,婚后三日称“三朝”,新郎陪新娘回娘家,称“回门”,当日原轿去原轿回,不能过夜,如不“回门”,新娘则要过三年才能回娘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婚姻制度用法律形式作了明确规定,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禁止和制裁。大力提倡婚姻自主、简朴节约办婚事,支持男方到女家落户。城乡中自由恋爱、婚事简办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旅行结婚、集体婚礼逐渐增多。但受传统习惯的影响,索取高额聘礼,盲目攀比,铺张浪费等现象仍很严重,有待进一步改革。
生 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医疗卫生条件差,称妇女做产为“舍命”(意即性命交关),出生婴儿要过“惊口关”(破伤风)。为祈求平安,妇女做产禁忌甚多。产房必须设楼下,称“暗房”未满月前长辈不得进入,房中忌放刀斧等利器。临产前娘家须送婴儿衣服及礼品,名曰“催生”。婴儿满月要剃头,俗称“剃胎发”,并办剃头酒。剃头后抱婴儿过一座桥,谓之“走了桥将来胆子大”。小孩一般有乳名与书名,乳名多取“阿狗”、“阿猫”、“阿牛”等动物名,以祈易养,亦有以降生时重量为名,如“七斤”、“九斤”等。书名多按“金、木、水、火、土”五行排列,缺者补,称“五行纳音”并按族辈排行。小孩周岁称“闹周”,须做“得周果”(米粉豆沙馅的扁团子)分给亲朋邻里。
庆 寿
小孩过生日吃鸡蛋,成人庆寿称“做寿”,为避“四”与“死”谐音,俗谓“三十要做、四十要错”。旧社会称三十六岁为“本寿”,活过本寿不算短命,三十六岁以下不做寿。一般以50岁为大寿,但做“九不做十”,50寿辰要在49岁做。寿礼有寿轴、寿对、寿桃、寿面、蹄胖等,寿面数量随年龄增加,增一寿增一斤(如50岁送6斤,60岁送7斤)。父母亲66岁,出嫁女儿把肉切成66块,烧熟送给父母吃。庆寿规模因经济条件而异。富裕之家设寿堂,悬挂寿轴、寿对,张灯结彩。平常之家庆寿以亲朋团聚表示祝贺即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