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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情况
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暂时按浙江省财政厅下达的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42.7亿元控制,其中,一般债务38亿元,专项债务104.7亿元。2017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期初余额为113.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3.9亿元,专项债务79.87亿元。2017年积极争取地方置换债券7.9亿元,均为专项债券,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规定,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置换后我区存量政府债务均为地方政府债券,其还本付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债券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由政府性基金收入偿还,有稳定的偿债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