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90956/2017-206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市监〔2017〕42号 | 公开日期: | 2017-04-13 15:44 |
发布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于规范着装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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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各所(分局): 为体现市场监管队伍的精气神、体现执法权威、体现职业荣誉感,现就我局干部职工规范着装明确如下: 一、着装场合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在上班、值班和执行公务时应统一穿着市场监督管理制服; 2.参加本局各类会议、培训、学习时应统一穿着市场监督管理制服; 3.在下列情形中提倡着装: (1)参加系统外对着装没要求的各类会议、公益活动、纪念活动等; (2)参加系统外对着装没要求的培训、学习等。 4.根据情况和其他需要着装的场合; 5.按规定统一更换各季服装,具体换装时间由局办公室明确。 二、着装规范要求 1.着装要求穿戴整齐,帽徽、肩章、肩徽、领花、工号牌等按规定缀订、佩带; 2.市场监管人员上岗时,应按照规定穿着市场监管制服,佩戴市场监管标志,戴好帽子(室内工作时可不戴帽子); 3.着市场监管制服时,衣帽穿戴要严整,要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挽袖、卷裤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与便服混穿; 4.着市场监管制服时,应穿黑色或深色皮鞋、凉鞋; 5.着市场监管制服时,仪表仪容要严整。男同志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胡须;女同志不准戴外露饰物,如耳环、首饰、项链等,不得浓装艳抹、染指甲、染彩发; 6.市场监管工作人员,非因公外出以及女同志怀孕期间,都不得穿着市场监管制服; 7.夏服着装规范。长袖衬衣与夏裤配套穿着,佩戴肩章、胸徽,下摆扎入裤腰内,扎制式领带;男短袖衬衣与夏裤配套穿着,女短袖衬衣与裙子或裤子配套穿着,短袖衬衣佩带领花、肩章和胸徽,下摆不得扎入裤腰内。 8.春秋服、冬服着装规范。着春秋服、冬服时,与长袖内穿衬衣配套穿着,并佩戴领花、肩章和胸徽,扎制式领带,内着制式羊绒衫。 9.防寒服。穿着时佩戴肩章和胸徽,与冬裤配套穿着。 三、已发放制式服装的稽查大队协管员、民个协人员,按规定着装,不佩戴标志标识。 四、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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