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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7-088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7-04-13 11:38
发布单位: 交通运输局

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详细安排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因人事变动,调整了由局党委副书记负责的区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机关各科室长组成,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运作,并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根据及时、有效、节约和易获取、易认知的原则,我局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浙江政府服务网站、上虞区政府网站、绍兴交通网站与我局的门户网站为主进行公开。此外,我们还结合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公开:政府部门的广播、电视、报刊、刊物等媒体,区便民中心交通行政办事窗口,下属单位的服务中心,各交通公共服务场所、各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交通行业投诉、举报和服务电话等公开方式。同时,公众除了通过以上方式获得我局的政府信息外,还可以在区档案局查阅点等获得我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142条,比去年增长39.1%。其中,上虞政府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24条,其他网站公开信息954条(浙江政府服务网站505条、上虞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信息233条、绍兴交通网站公开信息167条、中国公路网站公开信息3条、浙江交通网46条),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64条。全年处理各类投诉1038件。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重视,公开信息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在今后工作中,有待切实加以改进,使我局的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我局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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