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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59/2017-088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区交党发〔2017〕16号 | 公开日期: | 2017-04-14 15:50 |
发布单位: | 交通运输局 | 有效性: |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做好区交通运输局局管中层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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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区交党发〔2017〕16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区委“四个严禁”、“两个严控”,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现就做好2017年交通运输局局管中层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开承诺工作,把公开承诺工作作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率先垂范,自觉作出廉洁从政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并认真加以实践。 二、要抓住关键环节。每位局管中层干部(科室正副职、下属单位正副职现职)要在4月中旬前作出书面诺廉,按要求填写《上虞区交通运输局局管中层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情况登记表》,并及时将《登记表》交所在单位的办公室统一保管。新任局管中层干部在任命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作出书面诺廉。对每位局管中层干部的公开承诺内容,各单位要通过文件、媒体、张榜公示等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承诺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公示后,《登记表》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保管。年底,每位中层干部对照年初承诺内容填写践诺情况,各单位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认真开展述廉评廉工作。 三、要注重工作实效。局管中层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的内容要体现个性,务求实效。每位中层干部要在作出共性承诺的同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岗位特点、廉政风险点和作风建设中仍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个性化” 承诺,防止避重就轻、简单带过。同时各单位要抓好局管中层干部的廉洁从政诺廉评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年底,各单位局管中层干部《登记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局人事科,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附件:上虞区交通运输局局管中层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个性化承诺登记表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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