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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913/2017-207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 | 公开日期: | 2017-04-21 17:07 |
发布单位: | 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绍市安委办〔2017〕12号文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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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市安委办〔2017〕12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商场、市场、酒店、宾馆、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化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企业,老旧厂房、涉尘作业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部位等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和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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