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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622/2017-321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盖镇委〔2017〕41号 公开日期: 2017-05-09 15:12
发布单位: 盖北镇 有效性:

关于印发《盖北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盖镇委〔2017〕41号

各村、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制定并印发《盖北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全镇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为推进盖北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中共盖北镇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抄送:区纪委


盖北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类别

总体要求

责任清单

(一)

党委主体责任

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省、市、区委看齐,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

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

党委全会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时,应就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3

党委领导班子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

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总结分析、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召开专题例会,按计划推进各个阶段工作。

5

每年年初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6

带头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

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28条办法”、市委“26条办法”、区委“24条办法”和“四个严禁、两个严控”等制度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8

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完善巡察、检查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解决作风建设突出问题。

 

 

 

 

 

 

 

 

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

 

 

 

 

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省、市、区委看齐,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省、市、区委看齐,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9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0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和廉洁自律准则,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2

对上级党委、纪委作出的重要部署,巡视、巡察、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和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3

督促本级和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办线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

14

每年按期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强化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年接受下一级党组织的书面报告,各班子成员每年带队开展重点检查。

15

 

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6

主动接受镇纪委的监督;支持镇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和“三转”要求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17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8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强化舆论引导、氛围营造。

19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地、本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检查考核内容、方法和评价标准,强化结果运用。

20

定期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21

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

党委主要负责人

责任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

组织党委领导班子听取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

参加涉及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

加强党内监督,对班子成员和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特别是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等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

坚持挺纪立规,抓早抓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特别是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约谈。

5

每年带队对下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6

主动接受镇纪委监督。支持镇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和“三转”要求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帮助排除纪律审查中的阻力和干扰。

7

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8

按照有关要求为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

9

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加强和改进作风。

10

勤政廉政,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委议事决策等制度规范,防止利益冲突。

11

以身作则,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2

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1

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

2

按照党委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报告工作情况。

3

指导和督促分管和联系的部门(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和具体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4

对分管或联系的部门(单位)及有关领导干部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与其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5

受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或联系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提醒、约谈,并督促整改。

6

按照统一部署,每年带队对下一级党组织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7

主动接受镇纪委的监督,支持镇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和“三转”要求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8

加强和改进作风,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自觉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勤政廉政,防止利益冲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9

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

村党组织书记

责任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履行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2

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每年与村班子成员交心谈心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其廉洁从政状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提醒。

3

支持上级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对本村党员及干部的查处工作。

4

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加强和改进作风。

5

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6

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分别向镇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并在全体村民代表和党员大会上开展诺廉述廉评廉活动。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责任类别

总体要求

责任清单

(一)

纪委责任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依纪依规查处违犯党纪的案件。

3

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4

协助党委开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5

坚持抓早抓小,协助党委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约谈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

6

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助党委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党内监督乏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予以问责。

7

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市委“26条办法”、区委“24条办法”和“四个严禁、两个严控”等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纪委责任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8

协助党委牵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巡察,组织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整治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

协助党委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10

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当面听取其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对下一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评议。

11

加强对上级和同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执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

12

加强对上级巡视、巡察、审计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13

开展“一案双查”,按照管理权限和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14

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

纪委书记

责任

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党委的立场思考问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职责。

1

主持镇纪委工作,按照上级纪委和镇党委的部署,组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

督促提醒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3

协助党委书记督促下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下级纪检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4

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转变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报告。

5

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协助党委书记协调党员干部重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6

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

村监委主任

责任

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中的监督职能,更好地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

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对村务民主决策情况的监督、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对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对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其他需监督的事项。

2

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

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会工作的误解。

4

每月就近期监督事项及其他应报告的内容,及时向镇纪委和村党组织报告。于每年1月底前,向村民代表报告年度村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分别向镇纪委和村党组织报告上年度履行村务监督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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