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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746325725/2017-353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7-06-07 09:20 | |
发布单位: | 便民服务中心 |
一人持证 多人共享 | ||
——本区医保家庭个账共济正式上线
3月31日,我区医保信息系统完成升级改造,从这一天起,上虞的基本医疗参保对象也可以享受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此项政策,简单说,你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以用来支付近亲属的门诊医疗费用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医疗水平也不断提高,目前大多数在职职工身体都非常健康,医院去得少,每当一个医保年度结束时,都会发现个人“历年账户”里有许多剩余;而另一方面,父母年纪大了要配药,孩子还小经常上医院,医保账户里的钱却不够用。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5人内近亲属使用,这就大大盘活了“历年账户”里头的钱。 在得知这个利民惠民的政策正式上线后,清明小长假节后上班第一天,便民中心市民卡办理窗口门前就排起了不小的长队。大量参保人在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携带本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身份证原件,前往市民卡窗口办理手机实名登记,开通了自己市民卡内医保个人账户捆绑申请。 开通家庭共济的账户,一个账户可同时授权一个或者多个近亲属使用,最多可授权5人。授权对象为近亲属,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及旁系亲属。本区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给本区城乡医保、职工医保参保对象授权,也可以给绍兴市本级、柯桥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的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对象授权。同理本区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也可以接受来自绍兴市本级、柯桥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职工医保参保对象的授权。 需要提醒的是,实现家庭共济的前提是参保人和近亲属的医保待遇必须均是正常状态的。家庭共济账户绑定后,被授权人在浙江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医疗费用时,根据自身参保的险种在政策规定下扣除统筹列报部分,需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治疗性自费门诊医疗费用,在无个人账户支付或本人账户不足支付的情况下,部分可调用授权人的家庭共济账户进行抵扣。 目前我区拥有社会保障(市民)卡71万人,其中参与职工医保26万人,其余为城乡居民医保。随着职工医保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此项政策的推进,将有越来越多的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形势下社保政策带来的便利。 (人社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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