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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67/2017-205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7-07-12 20:52 | |
发布单位: | 审计局 |
区审计局对中共上虞区百官街道工作委员会原书记范国海同志 百官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夏万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前公告 | ||
虞审公〔201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建议书》(虞区组通〔2017〕19号)的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17日起,对范国海同志2012年4月至2017年1月任中共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夏万土同志2012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重点审计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业务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范国海同志2012年4月至2017年1月任中共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夏万土同志2012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的任期经济职责履行情况,重点审计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其他有关单位。 二、审计内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街道工委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本街道财政收支总量和结构、预算安排和重大调整等情况,以及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街道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偿还和风险管控情况;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所在单位廉政建设情况,“三公”消费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三、审计实施时间:2017年7月17日起。 四、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等各项廉政规定。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区委组织部82213801;区审计局82027794 电子邮箱:sysjj@sysjj.gov.cn
2017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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