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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5857/2017-295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7-07-16 16:19 | |
发布单位: | 丰惠镇 |
关于印发《丰惠镇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根据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区政府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的总体要求,区食安委决定于2017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现就我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严字当头、全链联动、问题导向、定点排雷”的总要求,以“一部二区三边”(城乡结合部,种养殖集中区、进口食品专营区,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和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摸底排查,顺藤摸瓜,发现涉及上下游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实施综合治理,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切实解决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助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网格排、公众举、技术抽、部门商、挂牌整、联合打、机制防、群众评”的具体工作要求,加强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监管,有效管控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具体做到“八个一”: 1.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充分依托基层站所和基层责任网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网格梳理相结合的融合式大排查、大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2.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增强抽检针对性,监督抽检不少于100批次。 3.进行一次主题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及社会监督宣传,发布消费预警信息,提高公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4.实施一次联合行动。相关单位对“一部二区三边”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5.整治一批重点隐患。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研判确定2-3个“排雷清单”,实施综合治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一批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行动结束后,以区域、系统为单位公布“排雷清单”整治成果。 6.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密切行刑衔接,部门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行动结束后,上报的典型案例将根据实际予以公布。 7.构建一批长效机制。打建并举,标本兼治,固化提升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日常工作。 8.组织一次群众评议。行动结束后,向社会公布“百日攻坚”行动成效,通过调查问卷、网络打分等形式接受群众评议,进一步增强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全面梳理排查食用农(林、水)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摊贩等环节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针对性抽检,找准症结确立“排雷清单”,对症下药加大整治力度,切实管控和消除各类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 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以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主产地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特别是在蔬菜等农产品上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重点解决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毒死蜱、三唑磷等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大农药市场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依法严惩违法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规范畜禽养殖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的使用,依法严查违法使用禁用兽药、人用药等违法行为。(落实单位:镇农技信息中心、兽医站、派出所) (二)食用林产品种植环节 以竹笋主产区为对象,以克百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和滴滴涕等在竹笋生产中禁止使用的农药为重点,加强农药使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严格规范竹笋生产中农药使用行为。(落实单位:镇农技信息中心) (三)初级水产品养殖环节 以“大菱鲆、乌鳢、鳜鱼、温室甲鱼、牛蛙、海捕虾”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海捕虾保鲜剂”为重点,严格规范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的行为;严格规范海捕虾保鲜剂使用行为,严厉打击违规超剂量滥用海捕虾保鲜剂(添加剂)的行为,有效遏制海捕虾焦亚硫酸钠保鲜剂残留超标现象。(落实单位:镇农技信息中心) (四)食品生产及相关产品环节 以调味料酒、白酒和蜂蜜产品为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并有效运行覆盖从原料到成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追溯。严查调味料酒配料中使用食用酒精冒充白酒的行为,重点排查调味料酒产品标签标注“黄酒”、“花雕”、“加饭”、“五年陈”误导消费者等问题。白酒排查采购的食用酒精票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塑化剂超标、实物与台账是否相符等问题。蜂蜜重点排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掺杂掺假的行为、采购的原料蜜票据是否齐全、与成品蜜数量是否平衡、实物与台账是否相符等问题。 以一次性餐饮具和一次性筷子等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加强对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违法使用回收料等行为的日常监管;加大和餐桌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使用回收料或违法添加物的行为。(落实单位:镇资产管理中心、市场监督所、质监所) (五)食品流通环节 以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优先选择水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抽样检验等管理责任情况,以及销售者建立并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情况。针对近年来抽检问题相对突出品种,加大大菱鲆、乌鳢、鳜鱼和明虾等鲜活水产品及其运输销售养殖用水抽样力度,重点检测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残留超标情况。 开展“杀白”家禽市场准入情况整治,对超市、农贸市场、禽产品专卖店等杀白禽经营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检查,督促建立杀白禽凭“一证两标”上市制度。依法查处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杀白禽”行为。(落实单位:镇食安办、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督所) (六)餐饮服务环节 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行为。强化对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面店、麻辣烫店、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以及美食街、综合体和校园周边等餐饮消费聚集区域的突击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防“废弃油脂”、“口水油”等“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将火锅底料、调味料、面条汤料等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食品,加大对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指标的检测力度。(落实单位:镇食安办、市场监督所) (七)食品摊贩环节 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查处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鼓励和引导食品摊贩逐步进入市场、店铺等场所,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食品摊贩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使镇街主要道路两侧、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摊贩整治取得实效。(落实单位:执法中队、市场监督所、相关单位) (八)省外调入肉牛质量安全 规范省外调入肉牛交易屠宰秩序,对省外调入肉牛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整顿,督促市场举办者落实索证验票制度。完善“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常态监管机制,强化入场交易牛只“瘦肉精”抽检,严格实施屠宰场屠宰前“瘦肉精”自检制度和监督抽检制度。加强对超市、农贸市场等肉品经营环节的监管,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索证制度,强化牛肉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抽检。有效防控输入性“瘦肉精”阳性牛肉流向市场。(落实单位:市场监督所、镇农技信息中心) (九)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治理 加强对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义诊活动、基地(企业)旅游参观、体验等方式从事保健食品宣传和销售的排查整治,规范活动举办场所管理,强化对经营主体资格、产品合法性、宣传内容、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此类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建立会议营销监管信息联动曝光工作制度。开展保健食品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加强部门联动和社会监督,有效打击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落实单位:镇食安办、市场监督所、卫生院、有关单位) (十) 进口食品来源合法性检查 开展对全镇进口食品商城、大型商超进口食品销售区域、进口食品专卖店等重点区域的进口食品市场排查,严查进口食品经营单位有无有效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按规定建立进口销售记录,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严厉打击一批知假售假、来源不明、证明文件无法或虚假提供、标签标注严重不符的违法销售进口食品行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潜在隐患、有效规范进口食品流通领域市场秩序,有力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落实单位:市场监督所) 三、整治步骤 整个“百日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10日前) 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百日攻坚”工作。要确保责任到人、靶向精准、措施落地。 (二)全面排摸阶段(2017年3月11日-3月31日) 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充分依托基层监管站所和基层责任网络,发挥广大执法人员及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辖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日-5月31日) 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对掌握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治理和定点排雷,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严格监管、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打反复、反复打,确保隐患治理到位,及时将“排雷清单”汇总上报。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10日) 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排雷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避免出现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回潮”现象。同时,对“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经验、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全面摸排。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把“百日攻坚”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和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行动组织开展有力有序。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有效发挥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作用,坚持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分片包干,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增强政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一批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助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 (二)坚持以打开路,实施严厉打击。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以“办案打击”为重点,建立会商制度,协同作战,围绕风险点位和突出问题,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形成全程监管合力。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在执法中,要认真贯彻绍兴市食安办等四部门《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相关问题座谈会议纪要》,强化刑事办案意识,提高对涉嫌犯罪案件定性初判能力,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或通报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对明显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指导相关监管部门做好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工作,案件移送后要加大侦办力度,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三)推动打建并举,探索长效机制。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积极开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要总结提炼“百日攻坚”行动中的成果和经验,推进农林业标准化生产,完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准出机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打建并举,标本兼治,固化提升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拓展参与渠道,构建共治格局。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积极搭建平台、拓展渠道,有效激发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百日攻坚”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群防群控、共治共管,促进行动事半功倍。加强舆情监测,通过网络、微信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动态情况,接受公众监督与评议。规范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跟踪报道行动成效和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曝光大案要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
附件:1、丰惠镇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打击清单 2、丰惠镇“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排雷清单” 3、丰惠镇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排雷清单”整治情况表 丰惠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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