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小越街道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306820025902869/2017-329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越委〔2017〕62号 公开日期: 2017-07-20 15:38
发布单位: 小越镇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7年小越镇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现将《2017年小越镇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小越镇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2017年小越镇反腐倡廉建设组织

领导责任分工

 

一、责任分工

章瀚同志:

对全镇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镇党政人大三套班子成员及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罗黎明同志:

对镇政府的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副镇长和财政所党员干部及各村村委(社区)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浙江正邦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党支部、上虞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许明海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人大线干部及孔家岙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浙江佑谦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党支部、浙江凯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上虞报业印刷厂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石建霞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和党政办、工青妇党员干部及边墩村、峧里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镇机关退休老干部党支部、上虞舜和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张建忠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政法线、城建线党员干部及新兴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小越镇余姚商会党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徐富强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农技信息中心、农经管理中心党员干部及越北村、冯柯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白马湖食品有限公司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顾斌斌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人武线、民政线党员干部及幸福村、吴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绍兴耐锐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郑飚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资产管理中心、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中心党员干部及罗家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油封制造有限公司党总支、浙江理想同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党支部、绍兴永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党支部、上虞农商银行小越支行党支部、个体劳动者协会小越分会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陈高锋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组织线党员干部及横山徐村、胜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镇返乡大学生党总支、上虞天朗针织品有限公司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郑建新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宣传线、社会事务办公室党员干部及新宅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教育党总支、小越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小越镇广电站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谢林雄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小越派出所党员干警、保安服务中队队员及小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小越金旺福大酒店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陆建萍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纪委班子成员及朱家滩村、赵巷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浙江阿克希龙舜华铝塑业有限公司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吕志君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小越湖村、岭南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新华电器有限公司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朱树明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田家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国际汽车机电广场有限公司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马利青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党员干部及西罗村、倪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新居民党总支、上虞北方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党支部、上虞康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钟逸超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建设发展办公室、重点工程办公室党员干部及大庙罗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浙江双堰建筑公司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桑文钧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蓝邦家纺有限公司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镇机关各支部党组织书记

对本村、企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本党组织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有关要求

    1、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并采取听、看、查、核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每半年至少一次。认真听取分管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和有关部门工作任务进展的专题汇报,并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分管的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年底向镇党委、政府作出汇报。

    2、强化教育管理。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单位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掌握和关注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敲警钟,提醒防范。

    3、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对责任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导致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特别是发生重大经济损失、重大恶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