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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761/2017-152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人社〔2017〕47号 | 公开日期: | 2017-07-21 16:30 |
发布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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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人社〔2017〕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 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47号)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绍兴市上虞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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