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索引号: 002590761/2017-152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人社〔2017〕47号 公开日期: 2017-07-21 16:30
发布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虞人社〔2017〕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       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47号)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绍兴市上虞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2日


附件下载:虞人社[2017]47号附件.doc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