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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61/2017-156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人社〔2017〕83号 公开日期: 2017-07-26 15:04
发布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

虞人社〔2017〕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企业保养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部分按15元调整,其他基本养老金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部分比照退休人员调整。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84号)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17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虞人社[2017]8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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