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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5857/2017-29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丰委〔2017〕88号 公开日期: 2017-08-11 11:28
发布单位: 丰惠镇

2017年度村主职干部工作实绩月度考核办法

各村、机关各办线:

    为进一步明确各村工作目标任务,充分调动村主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村主职干部工作实绩进行月度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二、考核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优罚劣”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督查与工作绩效相结合,确保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核形式

    实行百分制(附加分)倒扣分的形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总分为110分,其中基本分100分,由社会管理、平安创建、三资管理、环境卫生、河长制及剿劣工作、控违拆违、村级组织规范化七部分组成。月考核实行倒扣分制,一般到单项工作扣完为止。凡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5—10分。

  (一)社会管理(10分)

   (1)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每例当月扣5分,对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案件,未作立案决定的每月扣3分;(由社会事务办负责考核)

   (2)出现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挖林地未及时制止而被行政立案查处的每起扣3分,被刑事立案查处的每出现一起扣5分;(由农技信息中心负责考核)

   (3)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药品案件的,发生重大公共卫生防疫事件的,每起扣5分;(由社会事务办负责考核)

   (4)发现并查实一起乱建坟墓的扣5分;(由社会事务办负责考核)

   (5)村所辖范围内发生火灾消防事故或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扣1-5分;(由安监所负责考核)

   (6)村所辖范围内发生破坏生态事件(秸秆焚烧等)未第一时间向镇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每起扣1-5分。(由农技信息中心负责考核)

  (二)平安创建(20分)

   (1)根据丰惠镇社会稳定工作“三色”预警办法,110数据、消防、超级上访、新居民登记、社区矫正禁毒、平安创建等工作纳入“三色”预警扣分,受到红色预警的扣5分,受到黄色预警的扣3分;

   (2)因群众到各级政府部门集体访时采取冲击会场或办公地点等行为,扰乱正常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在“三色”预警考核扣分的基础上再扣5分;

   (3)出现到镇级及以上各部门上访,要求村主职干部到现场进行劝返,对未到场的村主职干部扣5分;

   (4)因信访件处置不力出现越级上访或重复信访,视情扣1-5分;

   (5)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力发生民转刑案件的扣5分。

   (6)平安三率抽查列全镇后三位的,在三色预警考核扣分基础上加扣3分。

   (7)在重点敏感时间段ZD人员失控的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至10分。

   (8)网格工作,网格员信息上报量列全镇后三位的、网格员对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流转的爆料事项处置不到位或者超时的、网格员被区以上部门抽查成绩不合格的、管理网格内发生重大事件上报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扣0.5至1分。

  (以上项目由综治办负责考核)

  (三)三资管理(10分)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未按规定工作进度完成的扣2分。

   (2)现金超现每次扣1分,发生坐收坐支每起扣2分;

   (3)当月新发现违规票据的每起扣1分,违规票据未及时整改的每月扣1分,直至整改完成;

   (4)村级财务未及时结报的每次扣1分、不按规定要求公开的每次扣1分;

   (5)资产、资源不按规定程序处置的每起扣2分,应收缴承包款未收缴的每月扣1分,直至收缴完毕为止;

   (6)业务招待费超限额、挂账消费的每起扣2分,未经批准组织党员干部外出进行无实质意义学习考察的每起扣5分;

   (7)村级小工管理不规范、用工混乱的每起扣1分。

   (8)村级工程预决算审计委托不规范的每起扣2分,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的每起扣3分,工程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扣2分,工程款支付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或工程合同不按文件规定签订的每起扣2分;

  (以上项目由农经中心考核、招投标中心负责考核)

  (四)环境卫生(20分)

   (1)因村区域内环境卫生不整洁被投诉查实或被镇环境卫生监督委员会督查到的每次扣2分,未及时整改完毕的视情加倍扣分;

   (2)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垃圾未及时运送到垃圾中转站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通知后仍未及时清理的视情加倍扣分;

   (3)环境卫生工作被区农办督查通报或被电视台等其它媒体部门当做反面报道的扣3分,2天内未及时整改完毕的加倍扣分。

  (以上项目由建设发展办负责考核)

  (五)河长制及剿劣工作(10分)

   (1)积极做好剿灭劣V类、V类水整治工作,未通过上级部门剿劣验收的扣5分;被上级部门查处新发现劣V类、V类水的扣5分。

   (2)因河道问题被省、市、区媒体曝光和主管部门督查通报的分别扣3、2、1分/处,规定时间内,未整改落实的加倍扣分;被镇级查处的扣1分/处,规定时间内,未整改落实的加倍扣分;

   (3)未按要求使用河长通APP使用,每周扣0.5分;在上级部门电话抽查中,对河道信息了解不全面的扣1分/处。

 (以上项目由农技中心负责考核)

  (六)控违拆违(10分)

   (1)新增违法建设,首月每起扣5分;未采取整改措施的以后每月扣3分,继续违建的加倍扣分,(直至整改完毕);属于主宅或建筑占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违建加倍扣分;(由建设发展办、规划办负责考核)

   (2)对违法建设不主动配合调查、强拆时刻意回避的每起视情扣5-10分;(由建设发展办负责考核)

  (七)村级组织规范化(20分)

   (1)村“三务”(党务、村务、财务)未及时公开每发现一起扣3分;《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手册》未按要求记录或者记录不及时、不完整的发现一次扣3分;

   (2)发展党员不规范,程序不到位的每一起扣3分,党组织关系排查中,未按时完成排查任务的扣1-3分;

   (3)村主职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处分的,每出现一起扣10分,村主职干部无故不参加镇及以上会议或学习的,每次扣3分,迟到、临时请假或中途离场的每次扣1分;

   (4)遇到重大事件时,村主职干部通讯不畅的扣3分;

   (5)远程教育站点运作不规范、设备不齐全扣2分,当月学习未达到2小时,记录未达到2篇,扣2分,受到区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扣5分;

   (6)未完成“全域提升”工作任务的,被上级督查发现一次扣3分;

   (7)村干部与镇政府工作人员无理吵闹影响正常办公,造成一定影响的,或煽动群众上访,或阻碍正常执法的,视情扣5-10分;

   (8)主职干部不团结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视情扣5—10分;

   (9)村便民服务站按照上级要求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未正常运行的扣5分,受理事项未登记的扣2分,工作人员擅自离岗的发现一次扣2分。

   (10)严格值班坐班制度,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必须上班,提倡全天上班,其他时间落实人员轮流值班。未按要求执行的发现一次扣2分,被上级督查的加倍扣分。

  (以上项目由组织办、党政办、纪委考核)

  (八)附加分(10分)

未按要求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的视情扣分。(由各业务办线考核)

  (九)其他

村主职干部因酒驾、赌博等被处分的,当月虽参加考核,但不设奖。

    五、奖惩方式

    根据考核得分计发考核奖,每分分值10元,但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不设奖。奖励资金由镇财政负担,镇财政所根据考核结果按月予以发放。月度考核结果占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40%,并作为评定各类优秀和先进的重要依据。

    

 

 

             中共丰惠镇委员会   丰惠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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