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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39/2017-119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章委〔2017〕75号 公开日期: 2017-08-20 16:41
发布单位: 章镇镇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切实贯彻镇“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日常管理,规范坐班值班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落实坐班值班制度

1.各村参照镇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日上午原则上实行集中办公,必须有一名村主职干部带班,下午实行轮流坐班值班。双休日和法定假日要保证村办公室至少有1人在岗值班,确保“门敞开、人常在、事好办”。

2.上班期间,村干部要着装整洁,仪表端正,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得利用办公电脑进行明令禁止的活动,如玩游戏、收看娱乐性视频等,不得擅自离岗。村主职干部手机号码要向村民公开,并确保每天24小时手机通信畅通。

二、明确坐班值班职责

1.要及时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热情接待村民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制”,主动为其提供政策、村务咨询,代办各类事项,协调解决困难。积极做好镇里布置的其他工作。

2.要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凡灾情、疫情、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越级非访等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3.开展走村入户工作,坚持“四必访、四必到”,落实“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要求,收集村情民意,及时化解处置到位,并做好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管理审批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履职在岗制度,村主职干部外出离岗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1-2天的,向片长请假;超过2天的,必须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并办理书面手续,报党政办备案。其他村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视情况直接批准。

四、加强责任追究

镇纪委、组织办要加强对村干部上班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组织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电话查岗、受理举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村主职干部违反上述规定被查实的,第1次进行提醒;第2次由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并扣减基本履职金10%;如累计3次及以上被镇纪委查到的,在全镇范围内批评通报,并扣减基本履职金20%。其他一般村干部违反上述规定被镇纪委查实的,扣除当月基本报酬的10%或当天误工补贴,并对村主职干部进行对等问责,扣除村主职干部当月基本报酬的5%。如因坐班值班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资格。

村党组织书记作为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队伍管理责任。要求各村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村值班排班表请于8月15日前报镇纪委汇总,如有调整及时向镇纪委备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章镇镇委员会        章镇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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