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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5264/2017-261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汤 政〔2017〕23号 | 公开日期: | 2017-09-07 21:40 |
发布单位: | 汤浦镇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深入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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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 政〔2017〕23号 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办(中心):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彻底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及行业主管,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隐患整治及安全宣教培训,进一步提升事故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检查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施工路段等重点路段,以及校车、客车、农机车、旅游包车、载人三轮车、危险品运输车、承载10人以上面包车、工程车等重点车辆;检查交通运输工具维护保养、检测检修及应对汛期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车站车辆超载情况,坚决杜绝车辆超载、超速及“带病”上路,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占道驾驶等行为;在“五一”节假日期间,进一步加大对客运站点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管控。(上浦交警中队牵头,上浦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农技信息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建设发展办等配合) (二)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市场、旅馆、酒店、医院、学校、网吧、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场所、老旧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居住超过10人以上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等单位,重点整治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备设施不全、消防安全管理不严,以及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隐患,严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等违法行为。(政法综治办、上浦派出所牵头,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汤浦市场监管所、社会事务办等配合) (三)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各方在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日常隐患排查、人员到岗到位、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履职情况;检查文明施工、各工种机械操作配合、高大支模架方案论证实施以及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危旧房屋、农民自建出租房等重点场所现状,提前做好应对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应急防护准备。(建设发展办牵头,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及房屋建筑的业主单位配合) (四)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技术档案建立、维护保养、检测维修、日常巡检等方面的情况,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危化品企业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设备的使用情况。(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牵头,上浦质监所配合) (五)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检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无证经营、集中连片经营、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烟花爆竹等情况以及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政法综治办、上浦派出所牵头,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城监中队、汤浦市场监管所等配合) (六)地质灾害领域。重点检查汛期山体滑坡、泥石流、边坡坍塌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加强极端天气监测预警,及时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措施。(汤浦国土所牵头,建设发展办配合) (七)森林防火领域。重点检查林区防火措施落实、标志标牌设立、应急队伍建设、装备设施配置等情况,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及日常巡查,要重点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使用明火等行为。(农技信息中心牵头,上浦派出所配合) (八)其他重点领域。重点检查事故隐患较多、内部管理混乱、安全风险较大的中小微企业,突出涉及密集型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喷涂作业、燃爆粉尘作业、涉氨制冷、金属冶炼等作业行为的企业,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牵头,上浦派出所、章镇环保所等配合) 三、工作步骤 按照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巩固提升三个步骤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立即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录入绍兴市智慧安监系统,并上报镇相关部门。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9日至4月30日)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生产建设,及时整改各类问题隐患,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并及时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及“黑名单”管理清单,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 各相关单位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排查及指导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对本次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好做法、好经验,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结合2017年度安全生产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突出整治重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及行业监管职责,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部位以及危险场所、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落实分级分类整治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充分辨识、管控及整治,确保安全稳定。 (二)统筹推进,强化工 (三)总结提高,抓好信息报送。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根据排查整治情况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整理完善台账资料,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梳理解决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于4月30日前报镇安委办。联系电话:82331183,传真:82337485。
附件:2017年“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汇总表
汤浦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2017年“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2017年 月 日
说明: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于4月30日前报镇安委办。联系电话:82331183,传真:82337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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