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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921/2018-006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1-30 09:43
发布单位: 区行政执法局

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公布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责任分工,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保障信息发布安全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二是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同时,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城市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6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0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及时快速更新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由于办公室人手较少,从事专职信息公开人员不多,有些重要信息就很难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二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尽管我局明确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但具体到各科室各大队,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有些信息是群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只能部分公开,对应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三是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技术性要求高,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三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设好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畅通链接,建立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局外网平台、便民窗口等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努力达到预期效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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