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区交党发〔2018〕39号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虞区组通[2018]89号《关于加强在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
关于加强在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