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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988/2018-460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政办发〔2018〕242号 | 公开日期: | 2018-11-26 11:16 |
发布单位: | 区府办 | 有效性: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房产交易系统实行备案全覆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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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8〕242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真实掌握我区房产市场情况,进一步完善全区商品房交易系统,接轨省市房产交易系统建设,有效进行数据对接。经研究,决定对房产交易系统备案实行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区范围内的国有房源(含划拨土地),已实现转移的,须在区建设局房屋交易系统补签合同(备注原转移时间)并备案;其他在管理的房源进行转移的,须在区建设局房屋交易系统进行网签备案; 二、 我区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和经济适用房变性后的商品房也纳入房产交易系统的现房销售管理,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区建设局进行销售备案; 三、 我区范围内其他未进入交易系统但仍有未售房源的历史楼盘,在向社会公开销售以后,须在区建设局房屋交易系统进行网签备案。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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