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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59/2018-470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区交发〔2018〕72号 | 公开日期: | 2018-12-28 15:30 |
发布单位: | 区交通局 | 有效性: |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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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区交发〔2018〕72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消防隐患治理,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制定《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消防隐患治理,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 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18〕275 号)部署和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根据市、区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整治交通运输行业消防隐患,建立健全消防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者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摸清底数。各单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客运站、码头、港口、货运站等人员、营运车辆密集场所,电气线路和燃气设备维护定期开展情况,消防应急通道是否畅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装修、电气焊等施工作业有无违规,公共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是否按规定开展防火巡查。 2、储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领域)和危货运输企业,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消防设施维护检测、消防应急演练和防火巡查等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明确消防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有无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标识、按照防静电要求着装并使用无火花工具作业。 (二)及时整改隐患。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制定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迅速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三)开展督查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单位职工宿舍、单位电瓶车充电场所、单位食堂等,行业管理单位要按照过程性考核要求开展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升单位(场所)本质安全。 (四)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客货运场站、公交车载电视、出租车后屏等场所宣传消防常识,放置宣传展板,组织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举办消防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结合自身实际,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各行业管理单位也要对本行业、系统组织开展工作部署,下发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重点突出全国“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行业管理部门(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局运安科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对照工作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措施,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对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或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事故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反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单位工作方案请于12月21日前报送至局运安科,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天内上报总结。联系人:顾鸿元,联系电话:8221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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