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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18-008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2-09 15:38
发布单位: 区府办

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组织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在重点项目公开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有效的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了由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区便民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局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法制办、新闻办、保密办、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文广局、统计局、商贸办、电信局等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档案局具体承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和运行管理、依申请公开的现场受理、网上受理的工作协调等日常事务,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日常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承担。

2、严格发布审核。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网上发布的信息都经主要领导审批。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定期到后台查看情况,一旦发现有单位未处理的,及时通知处理。

3、及时更新改版。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对信息平台进行了改版。9月份新网正式上线,新网重新确定了各部门单位的排序和规范性简称,后台新增了格式规范和依申请提醒等功能。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全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基本顺畅,效果初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2017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为329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到目前为止我办共上传政府信息约376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依申请6件,已全部按照要求答复完毕。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行政复议共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件。行政诉讼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2件,被依法纠错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我办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提升,对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公开还需要加强,解读回应有待加深,对依申请公开的有关问题研究和指导需进一步加强等。2018年,我办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在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上下功夫;继续做好对网站的维护,定期对网站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对网站软件系统进行必要的更新,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将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积极利用“第一平台”的优势,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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