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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2-0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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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综合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区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保障了公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了由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区便民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局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法制办、新闻办、保密办、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文广局、统计局、商贸办、电信局等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档案局具体承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和运行管理、依申请公开的现场受理、网上受理的工作协调等日常事务;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日常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承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确保此项工作有人管;建立工作群,确保有事能及时的通知到位。平时工作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协同作用,提高办事效率;区政府信息办通过网站后台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确保工作及时完成。

二是强化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2017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加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巡查工作,建立每月抽查工作制度,信息办每月不定期的对网站上的62家单位进行信息抽查,通过巡查纠正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及时通过QQ或电话联系各有关单位,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普查要求对各栏目进行整改更新,以检查促问题整改,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质量和水平得到了有效的提升。

三是强化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水平。坚持把门户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加强网站建设,9月份改版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网全新上线,经各单位共同努力,各类信息数据都能顺利完成过渡。新网站对政府信息网各栏目要素、范围等进行了明确,以便各单位对照标准及时更新维护。开展对网站内容进行第三方测评,对各单位上传的信息更新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公众可以及时的了解最新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底,全区共有62家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176条。全年新增6963条,比去年更加50%。其中,区级机关26180万条,乡镇街道13996条。主动公开的内容涵盖区政府及各部门、各镇街的行政许可、执法事项、办事服务事项、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共项目建设、公共财政运作以及其他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

我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52件,其中受到当面申请 9件,信函申请34件,网络申请9件。全部予以答复,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上虞区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行政复议共1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8件,被依法纠错4件。行政诉讼2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19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3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过去的一年中,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稳定性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流动性很大;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识有待加强,少数部门对上传信息的质量和时效还要进一步加强;部分部门单位信息公开为公开而公开,对政策文件解读和热点问题的回应还不够积极;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回复及时性也有待加强。

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在公开内容上下功夫,特别是在社会民生事项上加大公开力度;继续加强制度落实和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条例》和普查的要求,结合实际把各项制度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培训,规范和提升信息公开的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绍兴市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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