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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5857/2018-38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丰委〔2018〕7号 公开日期: 2018-03-06 14:04
发布单位: 丰惠镇 有效性:

关于丰惠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实施意见

机关各办线、各行政村(社区):

    为推进古镇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加快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建设,消除危房安全隐患,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施丰惠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现将实施意见明确如下:

    一、改造原则和范围

    本次改造采取“政府引导、统一设计;属性不变、修旧如旧;群众自愿、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

    一期工程改造范围为丰惠老区东大街,东至丰庙线华惠苑小区入口,西至原丰惠卫生院,全线长约为400米,对临街合法老旧房屋实施改造。

    后续改造工程参照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改造内容和模式

    改造内容包含房屋外立面(正立面和部分有设计要求的侧立面,含屋檐、雕花木门、木窗及马头墙等)、屋面(主体屋架以上部分,含桁条、椽子、木望板、防水卷材及小青瓦),具体以设计出具的施工图为准。

    本次改造房屋外立面、屋面由镇政府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建设费用由镇政府承担。

    改造房屋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属D级危房和影响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在外立面、屋面改造前,由房屋产权人(下称房主)对房屋落架大修或修缮加固,但原房屋四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房屋前后檐及屋顶高度等不得改变。原有房屋拆除旧材料归镇政府所有,根据规划设计需要,部分用于改造使用。

    落架大修或修缮加固由房主自行实施,改造费用、安全质量由房主自行承担。房主可委托老街立面改造施工单位,也可委托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施工,改造必须服从镇政府和立面改造施工单位技术指导和管理。

    为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改造前镇政府与房主签订改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房主须向镇缴纳3万元/间改造履约保证金,在改造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息)。

    三、改造阶段安排

   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成立工程指挥部,研究制订改造实施政策,确定改造红线,召开意见征询会、改造工作动员会,发布改造公告,上门进行走访,完成具体宣传发动(完成时间:1月20日前)。

    2、调查分析阶段。完成现状房屋测绘,汇总房屋产权资料、房主信息,完成房屋现状调查,建立一房一档。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完成每间房屋改造设计初方案(完成时间:1月30日前)。

    3、申报签约阶段。本次改造由房主提出申请,采取模拟竞争性签约方式进行,即以连拼房屋为单位,连拼房屋所有房主完成签约后改造协议生效,镇根据签约生效情况实施工程招投标,逾期将不再受理改造申请,今后按老街风貌保护要求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形式改造(完成时间:2月10日前)。

    4、改造实施阶段。指挥部对规划设计方案作进一步深化完善,2月底前启动样板房改造,3月底前完成全线工程招投标,7月底前完成一期改造工程,8月底前完成改造工程验收和决算审计工作。

    四、改造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改造工作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丰惠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指挥部,由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相关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抽调镇相关办线、居委、站所部分工作人员和部分乡贤为具体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具体负责政策协调、方案审定、现场监督、工程推进等具体工作。

    2、深入宣传发动。改造全过程要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指导思想,始终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指挥部要采取上门走访、座谈交流、意见征询等方式,把本次改造目的意义、政策条款、改造方案讲清、讲透,确保改造政策深入人心,营造人人支持老街改造浓厚氛围。

    3、健全运行机制。在改造期间,指挥部、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在原镇卫生院驻点集中办公,指挥部要围绕改造工作总体要求,建立内部研究会商、政策协调、方案评审、工程招标等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计划,倒排工作时间,落实具体责任,确保改造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中共丰惠镇委员会  丰惠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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