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统计局关于征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的通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动员社会各界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为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向全区统计系统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宣传标语和口号须为原创作品,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语言生动、朗朗上口,能够反映本次经济普查的新特点、新内容。
二、征集时间:4月2日至4月18日。
三、报送方式:作品可以采取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正文包含投稿作品、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信息,同时在后面注明“统计系统工作人员或社会公众人员”。作品将经过严格公正的评选,区级将评选出5条作品推荐给上级统计局。结果将及时公布,入选作品将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邮寄地址:市民大道1007号上虞商检大楼三楼313室
投稿邮箱:syqq_001@163.com
联系人:孙奇清0575-82506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