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5857/2018-404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丰政〔2018〕14号 | 公开日期: | 2018-04-26 14:54 |
发布单位: | 丰惠镇 | 有效性: |
关于闲置农房(宅基地)激活工作的实施方案 | ||
|
||
各行政村、相关办线、站所: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新要求,培育发展我镇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交易,充分激发乡村活力,根据绍兴市和我区《关于上虞区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交易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激活闲置农房(宅基地)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集体所有,系统配套改革,重点突破流转,在坚持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和充分保障农村居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推进闲置农房流转交易,从而在更深程度上激活我镇农村存量资本,提高农村资本自由度,增加农民财富,释放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使农民最现实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得到保障。 二、工作目标 闲置农房激活任务数三年(2018-2020年)签约上传数据动态调整量为7万平方米,其中2018年签约上传数据动态调整量为3.5万平方米,“乡路”网2018年签约上传量(户)为215户。到2018年底,建立全镇闲置农房全要素数据库,在各行政村建立农宅经营服务站,初步形成一站一库基础托底、双网并行信息推送、交易鉴证制度保障的工作机制。 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解具体见附件2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流转交易程序及模式 激活闲置农房(宅基地),坚持不改变集体土地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村居民的权益;尊重农村居民的流转交易主体地位,不得妨碍自主流转交易。 流转程序:农村居民向本村农宅经营服务站申请委托代理,签署“农房租赁委托合同”;农宅经营服务站向镇农合联提交资料,镇农合联向区产权交易公司申请进行委托挂牌交易,提交“闲置农房租赁挂牌委托申请书”,并签署“闲置农房租赁挂牌委托协议”;区产权交易公司负责交易流转信息的发布、撮合、场所等各项服务;在交易达成后,根据双方签订的流转交易合同办理产权交易鉴证。 在保持闲置农房(宅基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对手续齐备、建造合法的闲置农房(宅基地)允许合法上市流转交易,流转交易方式为租赁、抵押、入股。 (二)明确流转交易范围及条件 流转交易范围:闲置农房流转交易范围不局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可向全域居民放开,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其他农村和城镇、城市人口。承租人(受让人)为城乡之间双向流动的居民,以及城镇居民回乡定居、户口迁往农村且无房居住的居民,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和港、澳、台属需要使用农村房屋(宅基地)的合法居民;法律、法规允许在农村居民点定居并拥有合法房产的其他公民,即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之外人员在农村使用。 流转交易条件:出租人(委托人)的闲置农房(宅基地)应产权清晰无争议,流转交易后仍有合法的住处,能保证其基本生存生活需要;该闲置农房(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属违法、违章建筑),该工作由镇重点工程办负责审核确认。 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建立健全相关交易机制 建立健全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交易的民主程序。闲置农房(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包括价格和租期等事项)须经拥有该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村经合社审核备案。 各行政村设立以村经合社为单一法人的村农宅经营服务(站)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审核和对接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交易的相关事项。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 成立闲置农房(宅基地)激活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在主要镇、村道路悬挂宣传横幅、标语,造浓氛围。3月份开始在东门村、北门村、三溪村、西湖村开展闲置农房(宅基地)激活利用试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探索闲置农房激活的机制制度、方法途径、模式流程,实现试点村闲置农房80%签约登记入网,通过多种途径有效激活,为面上推开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全面推开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0月) 在全镇27个行政村全面推开闲置农房(宅基地)激活工作,建立健全农房(宅基地)流传交易模式和工作机制,建立村农宅经营服务站和镇农宅经营服务中心二级网络,实现农房(宅基地)签约数据流传上传。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11月至区考核验收) 由镇农房(宅基地)激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各村农房(宅基地)激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得分,折合成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的重点工作考核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总结提炼典型工作做法,做好迎接区考核验收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镇一级成立闲置农房(宅基地)激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旅游办。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落实专人负责,每周上报工作进度,镇闲置农房(宅基地)激活工作领导小组也将每月通报各村进度。 (二)要严格落实任务。各村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村工作计划,清单式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三)要强化工作统筹。要把开展闲置农房(宅基地)激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与“五星达标、3A争创”、小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化“三农”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发挥人力、财力、物力的最大效用。
丰惠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