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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34/2018-4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教体〔2018〕7号 公开日期: 2018-04-28 09:52
发布单位: 教体局 有效性: 有效

2018年教体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访维稳工作,完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明确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系统和谐、社会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区委区政府及各级教育体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以《信访条例》为依托,进一步深化“平安上虞”建设,妥善做好教体系统信访维稳工作,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体育大环境。

二、目标任务

力争“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异常上访和零进京、赴省上访”;着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确保教体系统和谐稳定;力争全面完成上虞区信访维稳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

三、工作原则

1.“一岗双责”,抓发展和保稳定有机统一的原则。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

3.及时办理,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原则。

4.处理问题与思想疏导和法制宣传相结合原则。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增强信访维稳工作责任感。信访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系统行风,系统上下要从大局出发,把信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原则,层层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体系,充满激情、带有感情、怀着真情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方、守土有策、守土有责,实现“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系统,矛盾不上交”目标。

2.不断完善矛盾化解机制。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局信访办(设在局教育服务站内)反映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综合分析,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认真落实局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件,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及时落实重要信访事项的调处意见。

3.扎实做好敏感时期信访稳控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梳理可能引发上访的矛盾纠纷,切实加强包案责任制,有效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做好重点对象稳控工作,使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不发生因学校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上访人闹事闹访,确保“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异常上访和零进京、赴省上访”的目标。

4.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学校领导应认真研读各项政策,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定,主动维稳,依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思路,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与师生及较大范围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教育重大决策事项,在实施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即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维稳工作水平。

五、考核办法

1.建立学校(园)信访考核季度通报制度。教体局教育服务站根据《学校(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评分制度》对全区各校(园)的信访工作进行考核并按季度通报。

2.实施量化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详见附件),并将考核得分折算到学校(幼儿园)年度考核中。根据本考核办法,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 80分以下为不合格。凡信访维稳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和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学校,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通报批评;第三年仍不合格的,对学校领导班子采取组织措施。

3.实行捆绑式考核。一是上级部门对教体局信访考核扣分的,所涉学校相应加重扣分;二是涉及整个乡镇(街道)的,相应学校一并扣分,其中乡镇、街道中学为主要责任学校(陈溪乡的责任学校为陈溪乡小),按标准扣分,其它学校按标准的二分之一扣分;三是因下属学校的信访问题引起扣分的,主管学校酌情扣分。

4.严格执行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一是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引起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二是因工作失职、处置不当,导致群众重复越级上访的;三是对群众反映的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问题,应当而且有条件解决而未及时解决,造成群众反复越级上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是打击报复信访群众,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五是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信访情况,贻误处理问题的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上情况,视其程度,将按《上虞区教体系统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意见(修订)》(虞教体〔2016〕10号)分别给予处分。

5.实施“一票否决”制。凡发生进京上访、赴省集体上访或非访,造成较大影响的,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三等。

 

附件:学校(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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