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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24/2018-412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5-28 17:24 | |
发布单位: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绍兴诚丰泡棉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海绵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 |||||||||||||||||||||||||||||||||||||||||||||||||||||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绍兴诚丰泡棉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海绵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搬迁技改 行业类别:C2924 泡沫塑料制造 建设地点:上虞区驿亭镇联桥村上虞华盛电机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建设规模:项目投资2400万元,主要采用发泡、切割技术或工艺,购置流水线、切割机、数控机等国产设备,项目搬迁后,形成年产1200吨海绵的生产能力。项目总用地面积6667平方米,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企业搬迁技改后人员共10人,生产班制为一班制,年工作300天。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在敏感点的预测浓度均未超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发泡车间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三乙烯二胺(TED)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但明显高于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的贡献值。本环评建议企业加强对各废气设施的管理,一旦发生事故性排放,应立即停止生产,待废气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方可投入生产。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无超标点,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发泡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最终由卫生部门负责确定和监督实施 (2)废水:本项目只产生少量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127.5t/a,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够达标纳管,且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不大,在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之内,不会对其运行造成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发泡线、切割机、风机等机械设备,其噪声源强在65~80dB(A)之间。根据预测,经过距离和障碍物的衰减作用,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处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北侧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夜间不生产,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4)固废: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生产车间产生的边角料等,可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海绵生产线废气:本环评要求发泡设备设置独立车间,分别在2条发泡线发泡出料口做密封处理,并在发泡线上方设置集气罩,两套发泡生成线发泡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汇集输送至活性炭吸附塔,利用活性炭巨大的比表面积吸附有机物,本项目废气浓度较低,风量较大,收集效率按75%计,吸附效率按75%核算,处理后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同时设置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在线测定相关工艺参数。 储罐呼吸废气:本项目恒温房放置于发泡生成线东侧,恒温房内储罐呼吸废气通过吸风装置排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 ,最终经同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收集效率为100%,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风量按30000m3/h计算。 (2)废水 ① 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实施。 ②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①企业在设备选型上除注意高效节能外,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往往增高;对高噪声源采用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 ②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在车间周边可考虑设置仓库等隔声,加强车间隔声措施,选用隔声效果好的建筑材料及窗户。 ③平时生产中需要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要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音现象。 ④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4)固废 ① 收集:各类固废分类收集,不得相互混合。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制度,生活垃圾与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不得混合。危险废物必须与一般废物分开收集,要根据危险废物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 ② 暂存:设置固废暂存库,各类固废分类分区暂存。生活垃圾与工业固废分开堆放贮存,生产固废中的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分开堆放。应根据危险废物固有属性,包括化学反应性、毒性、易燃性、腐蚀性或其他特性,选择适合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同时对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和设计、管理运行安全防护监测都必须满足相应的特别要求。 ③ 日常管理:建设单位应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主动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固体废物的类型、处置方法。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绍兴诚丰泡棉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海绵技改项目位于上虞区驿亭镇联桥村上虞华盛电机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内,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项目建设符合上虞区城市总体规划,符合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措施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周围环境仍能维持现状。本项目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将建设项目对区域内环境质量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综上所述,绍兴诚丰泡棉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海绵技改项目工艺技术和装备比较先进,“三废”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放置地点:建设单位的门卫及办公室。公众可去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查阅,但不得带出。查阅期限为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11日。 如需其他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 建设单位:绍兴诚丰泡棉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陈玲方/ 13989528088 联系地址:上虞区驿亭镇联桥村上虞华盛电机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邮编:312353 环评单位: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5268535008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潮鸣苑16号 邮编:310003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所在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九、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绍兴市上虞区环保局 电话:0575—82009052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11日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诚丰泡棉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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