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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34/2018-414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6-04 11:41
发布单位: 教体局

上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学,有关民办中学: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市区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普〔201838号)、《绍兴市教育局关于“三区”初中毕业生在“三区”非户籍区报考普通高中的实施办法》(绍市教普〔2015128号)和《上虞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意见》(虞教体〔201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全区高中学校招生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高中招生对象和条件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招收户籍在本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十七周岁(200191日后生)的历届初中毕业生。非上虞户籍本区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我区普通高中按《上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初中升高中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136号)文件执行。单报职业高中的考生户籍不限,年龄可适当放宽。绍兴市属各区符合《绍兴市教育局关于“三区”初中毕业生在“三区”非户籍区报考普通高中的实施办法》(绍市教普〔2015128号)规定条件且经联审合格的非上虞籍考生。

2.招生条件:普通高中五项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应在5P及以上,优质普通高中须在2A3P及以上,普高体育保送生(特招生)、体育特长生的“道德与修养”素质测评在P及以上;具有一定文化素质,能坚持学习。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中:1)高中(含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已被高中录取过的学生。2)初中已毕业,201791日以后在初中插班重读或旁听的历届生。(3)未能按区教体局规定办理休学手续的留级生。

绍兴市三区打通招生对象及条件按《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市区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普〔201838号)执行。

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根据全区普通高中事业规划、浙价〔2009287号和浙教办基〔201425号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市市区高中招生文件精神,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班级数

区内每校招生数

三区打通招生名额

体艺类保送生

体育特长生

名额分配及普通类保送生

区内统招生

民办公助生

春晖中学

16

640

6

9

433

/

/

192

上虞中学

18

720

6

20

15

463

/

/

216

城南中学

18

680

/

17

/

459

/

204

华维外国语学校

16

480+260

/

/

/

/

360

120

崧厦中学

7+1

280+40

音美10

5

/

145

/

160

东关中学

7+1

280+25

10

15

/

128

/

152

丰惠中学

8

320

/

5

/

155

/

160

小越中学

8

320

/

5

/

155

/

160

 

100

3785

52

71

896

1042

360

1364

注: 1.崧厦中学“+1”为艺术特长班,招收40人。

2.东关中学“+1”为体育特长班,招收25人。

3.华维外国语学校740人中,列入三区打通招生的120名计划数仅限上虞区考生报名;260人全省自主招生。

4.如遇保送生和特长生生源不足时,余缺指标列入统招生计划录取。

5.符合区人才政策的一类人才子女及绿卡子女,实行不限名额、按需入学。

三、志愿填报

志愿在中考成绩揭晓后填报;同一批次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录取,考生应根据本人意愿对所填志愿做好排序。

1.志愿填写:考生根据本人综合素质等第和学业状况,填写合适志愿。

2.《高中志愿核对表》填写:区内各批次招生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高中志愿核对表》填写时间为623日下午—24日上午,《高中志愿核对表》必须由学生本人输入,打印后经本人与家长确认签名,上交学校后不得变动。学校将《高中志愿核对表》按报名序号从小到大排列,于62417时前交普教科。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要求,三区打通招生志愿(包括职高打通招生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填报要求及时间安排同上。三区打通志愿填报学校代码与区内招生学校代码一致,由绍兴市教育局统一编制(高中志愿学校代码另发)。

3.《简明登记表》填写:《简明登记表》按区招办要求认真填报、核对,及时上报电子文档(志愿栏内只填普高代号)。各校要再次认真校对区招办下发的《简明登记表》中的各项信息,特别是五类考生加分、中考体育分等数据,核对无误盖章后书面材料一份于625日上午12时前报普教科。区内招生与三区打通招生《简明登记表》请分别填写、核对、上报。

4.上述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高中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录取方式。在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以毕业生学业考试为主要依据进行统一择优录取。

1)区内录取方式:区内招生按考生中考5门文化科成绩加体育中考成绩总分,实行加分录取,加分项目及分值按《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中考加分项目调整的通知》(虞教体普〔201664号)执行。区内录取在相同志愿、相同总分情况下,以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得A多者为优先,如仍有并列,则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再有并列,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学科顺序录取单科成绩高者。区内普通高中招生由区教体局统一录取,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2)“三区打通”招生录取方式:“三区打通”招生录取按考生中考5门文化科成绩加体育中考成绩总分录取,录取工作要求按《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市区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普〔201838号)执行。

3.录取办法。录取分四部分:保送生、特长生、名额分配生、统招生。

1)保送生、名额分配生录取办法:名额分配招生实行名额分配到校、统筹择优录取。保送生、特长生、名额分配生计划招生不足名额均并入统招生计划。保送生、名额分配招生具体办法另发(见附件三)

2)音美特长生录取办法:音美特长生招生指在报考崧厦中学音美班考生中,综合分满分为1000分,其中专业成绩为230分,文化成绩为770分,确定文化成绩最低线(中考总分不低于本区4000名的成绩),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提前单独录取。

3)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①在初中阶段获省体育比赛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绍兴市体育比赛获个人单项第一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经考核,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降40%录取;②在初中阶段参加省体育比赛获第七、八名、集体项目获第七、八名的主力队员,绍兴市体育比赛个人单项第二、三名,上虞区体育比赛个人单项第一名、集体项目(竞争圈)第一名主力队员的考生,经考核,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降30%录取;③在初中阶段获上虞区体育比赛第二、三名、集体项目(竞争圈)第二、三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第四至六名主力队员(有高中设点学校推荐1-2名有发展前途队员参加测试)。经考核,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降20%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各项目所取的最优成绩进行排列次序,择优录取,如成绩相同则按考生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4)东关中学体育特长班录取办法:东关中学体育特长班招生综合分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成绩为100分,文化成绩为100分(按中考成绩/7.7折算),确定专业和文化成绩最低线(专业分数按拟招生人数的1:1.8划定),按报考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提前单独录取。

4.录取顺序。提前批特长招生--名额分配生招生(春晖中学、上虞中学)--第一批次“三区打通”招生--第一批次城区普通高中统招生(城南中学)--第一批次的华维外国语学校公助生招生--第二批次普高及职高“三区打通”招生--区内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统招生。

1)名额分配生录取。录取学校为春晖中学、上虞中学,可填报二个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分配名额资格、中考成绩和志愿统筹择优录取。

2)第一批次“三区打通”招生录取。

3)区内第一批次统招生录取。录取学校为城南中学。最多可填报一个志愿,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

4)第一批次华维外国语学校公助生录取。可填报一个志愿,择优录取。华维外国语学校公助生收费按发改部门认可的标准收取。

5)第二批次普高及职校“三区打通”招生录取。

6)区内第二批次统招生录取。录取学校为崧厦中学、东关中学、丰惠中学、小越中学。可填报四个志愿,其中第四志愿为服从志愿。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录取。

5.报到注册。凡被录取的高一新生,须凭入学通知书和准考证,于79-10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五、职业高中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职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2018年职业教育事业规划》。

2.招生方式:职业高中招生分为免试生、统招生(含体育特长生)。

免试生(提前招生)根据《上虞区职业学校2018年提前招生方案》规定,名额分配到校,学生自愿报名,职业学校自主录取,59日前完成所有注册报到程序。免试生参加职校专业技能集中培训,享受职校统招生待遇。

职校统招生全面实行三区打通招生。

3. 未被普高、职高录取的初中毕业生,中考结束后至630日,随带本人身份证、义务教育卡,到区内职业学校预报名(限报一所)。各职校招生总数原则上不得突破事业规划数。

4. 录取程序和原则:统招生及普高未录取的意向报名学生统一于72日到预录取(预报名)学校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择优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和竞赛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到相应专业,凡竞赛成绩①②③类(详见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对象,文化成绩分别按各校对应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降35%25%10%录取。                                                                     

六、加强招生管理

1.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好报名关,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中考结束前,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到初中学校、不准在媒体进行招生宣传;各初中学校不得接待普通高中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任何学校招生时不搞奖励,更不得减免应缴费用。各普通高中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省厅有关规定,各公办高中不得招收未被正式统一录取的考生,严禁普通高中各校招收教体局统一录取在其他普高学校或职业学校的考生。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对责任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加强监督,严格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对于任何所谓的招生“协议”,教体局一律不予认可。未经发改部门审批或备案,学校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各校在招生过程中若有违反招生纪律的,甚至出现有损系统形象的行为,则将在年度学校考核中从重扣分直至一票否决。初中各校要加大高中招生政策宣传,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对工作失误与不到位的学校,区教体局将发布通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3.加强规范,严密学籍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切实执行《绍兴市上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虞教体普〔201610号)文件规定,严格做到生籍一致。各普通高中要切实做好高一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可向学校书面申请并确定报到注册时间,必须在确定的时限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所有高一新生均须由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高一新生学籍每年暑期统一由教体局组织录入,未批准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登入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外县市来我区招生,需经区教体局同意,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迁移手续。

 

附件:1.2018年上虞区初中毕业生加分办法

2.2018年上虞区初中毕业生“五类考生”名册

3.2018年上虞区高中保送生和名额分配生招生办法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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