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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24/2018-414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6-05 17:15
发布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绍兴市上虞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补办)

建设规模和内容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建设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项目。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建设地点:上虞区曹娥街道蒿坝石门塘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保护对象具体情况见1

1 保护对象基本情况

保护对象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离厂界最近距离(m)

离拆解车间最近距离(m)

评价范围内规模

保护级别

备注

环境空气

1

蒿坝村

35

220

500

GB3095-2012二级

属曹娥街道蒿坝村

2

90

110

2

3

馒头山村

1550

>800

150

属曹娥街道漳汀村

4

马池岙

1850

>800

100

属曹娥街道漳汀村

5

卧龙山风景保护区

西

850

>800

/

上虞区级

6

外新桥

西北

1260

>800

200

属东关街道新丰村

7

张家

西北

1850

>800

50

属东关街道新丰村

8

外蒿庄

1225

>800

200

属曹娥街道蒿东村

9

里蒿庄

1000

>800

300

属曹娥街道蒿东村

10

小东山下

1900

>800

50

属曹娥街道蒿东村

11

蒿东村

2150

>800

300

属曹娥街道蒿东村

12

林岙

东北

1750

>800

500

属曹娥街道朱山头村

13

郑岙

1240

>800

20

属曹娥街道朱山头村

14

沈岙

1250

>800

50

属曹娥街道朱山头村

15

殷家堡

1900

>800

300

属曹娥街道朱山头村

16

大堡

1550

>800

400

属曹娥街道朱山头村

17

曹娥江风景名胜区

西

900

>800

/

4A

18

狄祁

东南

1190

>800

100

属梁湖街道南穴村

19

后旺

东南

1800

>800

100

属梁湖街道前旺塘村

20

前旺塘

东南

2250

>800

200

属梁湖街道前旺塘村

水体

地表水

曹娥江

东南

900




地下水

拟建地附近地下水


噪声

蒿坝村

35

220

500

2


90

110

2


生态环境

卧龙山风景保护区

西

850

>800

/


上虞区级

曹娥江风景名胜区

西

900

>800

/


4A

其他

普门寺

东北

1300

>800

/



广严寺

东北

1750

>80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板材机成型盘清洗废水、棒材脱棒后铝管清洗过程、硬化废水、洗桶废水、纽扣抛光清洗废水、纽扣除油废水等生产废水和新增员工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项目废水不排放至周边水体,对周边水体地面水和地下水影响很小。

废气:项目产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破碎及切割过程产生的少量烟尘、拆解切割过程乙炔氧气燃烧产生的CO2H2O、残留废油液挥发的少量废气、部分汽车制冷剂回收泄漏的极少量氟利昂,破碎机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油烟废气。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在正常工况下,PM10NMHC在厂界处的最大贡献浓度可以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在各敏感目标的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叠加值最大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可以达到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气污染物贡献浓度值均较小,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拆解车间中的剪切区以及其他吊车、装载机、气割设备、废钢破碎机的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厂界四周昼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相应声功能区要求。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产固废包括两类,分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为可回收固体废物和不可利用固体废物,可回收固体废物包括有钢、铁、铝、铜、镁、钛、锌、铅等金属和塑料、橡胶、玻璃等非金属。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有废油液、含油废水处理油污、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含汞开关、尾气净化装置(含废尾气净化催化剂)、氟利昂等。此外还有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种类明确,合理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做好雨污、清污分流,完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废汽车整车预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地面冲洗及绿化。生活污水中的厕所废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近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附近水体,远期纳管。

废气:拆解车间设立专门的汽车切割操作室,汽车拆解尽量在切割操作室内完成,以减少汽车切割破碎过程的粉尘产生量;乙炔切割烟尘和剪断、破碎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适当通风,使拆解过程产生的少量污染物能得到较快扩散,减少影响;在作业过程中规范操作,增加各类油液的排空率,减少残留量;减少氟利昂泄漏到环境中的几率及数量;采用专用的制冷剂收集装置收集制冷剂,收集过程密闭进行;破碎机粉尘经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区内各高噪声生产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并采用相应的减振、消声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报废汽车拆接下来的大部分材料和零部件都可以作为资源分类收集、出售,产生的不可回收一般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固体废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企业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从环保角度而言,在安全生产,确保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生产符合环保相关政策。

 

六、征求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1866日起至2018619日(十个工作日)。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绍兴市上虞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上虞区曹娥街道蒿坝石门塘

联系人:章主任

联系电话:0575-82159716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46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48号拓峰科技园综合楼4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8106157

 

项目审批部门: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5-82129018

 

 

 

建设单位盖章:绍兴市上虞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2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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