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丰惠镇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306820025905857/2018-424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丰政〔2018〕43号 公开日期: 2018-07-10 10:30
发布单位: 丰惠镇 有效性: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镇统计工作的意见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办线、站所: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管理,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丰惠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区委办〔2018〕40号)精神,结合丰惠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镇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统计认识

  统计是实行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的基础,统计数据不仅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也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准确研判经济形势,进行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数据质量高度重视,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统计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办线、站所要努力适应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严格落实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新举措,进一步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保障能力,更好地反映发展、宣传发展、评价发展和促进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一)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统计工作的牵头办线,组织协调开展统计工作,负责做好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日常统计工作及普查、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等统计调查任务,管理和指导本镇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办线、站所的统计工作。

   (二)加强统计力量配备。各办线、站所要根据统计工作任务,进一步配备与之相适应的统计人员,其中,工业商贸办原则上应配备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及工业、服务业和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专职统计人员;村镇建设办原则上应配备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专职统计人员;农村农业办原则上应配备城乡居民收入、农村工作(经营管理)、农业(粮食)生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全镇住户调查等专职统计人员;党政办原则上应配备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综合统计专职统计人员,其他责任办线职责范围内的专项统计调查工作也应配备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三)加强基层调查单位的统计力量。统计基层调查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配齐配强统计人员,保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规范统计工作报送流程。各村居(社区)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

    三、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建设

   (一)开展统计普法教育。要结合“七五”普法,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宣传,切实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和干部群众的统计法治观念,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办线、站所负责人要带头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支持和保证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和监督的职权。

   (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管理,严厉查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予以曝光。必要时联合法治、司法等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检查。

   (三)加强统计督查和数据审核。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督查、巡查、核查制度,定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审查。严格执行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规范,加强对GDP、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能源消耗、城乡居民收入、农业生产等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工作,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四、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丰惠镇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线、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业商贸办。明确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办线、站所主要负责人是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社区)、本单位的统计数据质量负责。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镇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统计办)要依法加强对本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办线、站所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有效整合统计资源,牵头组织各线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协调各线做好统计资料报送和数据保密工作,提高整体统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办线、站所要积极协同统计办开展各类普查和统计调查。

   (三)完善制度,规范统计。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考核、数据管理等各项制度,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办线、站所统计工作情况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采集工作,统计办要加强数据审核,把好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关,做好应统尽统。进一步规范数据报送、数据发布等各项制度。

   (四)强化培训,落实经费。建立统计人员岗前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定期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各办线调整、更换统计人员应事先征求统计办意见。同时,加强统计经费保障,镇统计工作经费保障列入镇财政年度预算。

 

 

 

            中共丰惠镇委员会  丰惠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0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