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5857/2018-424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8-07-10 10:48 | ||
发布单位: | 丰惠镇 |
关于做好2018年度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 ||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按照公推制、预审制、票决制、公示制、全程纪实制、台账管理等制度,推进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严把源头关,确保党员队伍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现就继续做好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荐名额:1—2名。 二、民主推荐确定初步人选: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全体党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所在班组或办公室职工代表参加民主推荐会,民主推荐会一般一年一次。推荐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进行,推荐结束当场唱票,然后按推荐名额的2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的初步人选。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民主推荐后,各党组织考察审查,召开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确定),并将确定名单逐级上报上级党组进行审查备案,同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未经推荐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统一认识,严把程序: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要把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群众公认的优秀中青年及生产一线的积极分子推荐出来。
中共丰惠镇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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