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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34/2018-438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8-31 10:25
发布单位: 教体局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视导及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2018年秋季开学督导工作要求及暑期学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18年上虞区教育体育工作要点》,加强作风建设,促进规范办学,回归初心,回归本真,回归课堂,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办好有温度、有厚度、有辨识度的幸福教育,提升教育品质,不断推进我区教育体育现代化。现就本学期开学视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视导时间

9月10日—9月14日

二、检查重点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五星育人、三名争创”为总抓手,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情况;落实《上虞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操作手册》,推进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情况;开辟“五星育人、三名争创”专栏,及时更新争创信息情况;庆祝建党97周年活动情况;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的落实等情况。

2.抓好教师培训学习。暑假教师培训、校本研修等活动情况;按要求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情况;组织相关教师参加2018 年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B 级资格证书培训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C级)上岗资格理论培训情况等。

3.强化系统行风建设。开展“清廉上虞”、“清廉教育”活动情况。认真开展家访活动情况,特别要重视对家庭贫困、学习困难、心理困惑学生、新居民子女、体质特异学生、留守儿童的摸排和家访,建档立案,落实帮扶措施,从思想、心理、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中职学校选派指导教师定期走访实习单位,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情况。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精神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4.深化学校规范管理。“县管校聘”管理推进情况;做好迎接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专项督查准备情况,特别对照标准制订“一校一案”、“减负提质”等;《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虞教体〔2015〕43号)落实情况,特别是基础性课程、拓展性课程课时、师资落实等;小学弹性上学实施、城区学校晚托服务、初中学校必修课程分层走班教学推进情况;普通高中适应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五查清一调查”情况。第五批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情况。

5.保障开学条件落实。加强师生文明礼仪教育,保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加快“美丽校园”建设情况;学校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校级领导按规定任课、新学期教师到岗、学生到校及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切实做好中小学(普高、初中及小学)班额控制情况(全区中小学2018学年起始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及以下,其他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及以下);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及小学的《科学》教材是否按照中央和省规定要求使用情况;学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情况。职业学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寄宿制学校是否实现一人一床。

6.抓实开学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情况;组织部署师生收看央视开学第一课、规范升国旗仪式、时事专栏开辟情况;新生军训及学段衔接教育情况;新书发放、回收工作情况;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德育微创新“4+1”实践成果总结上报准备情况等。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准备情况。

7.落实安全教育管理。“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落实、“2018年平安暑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等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等。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情况。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情况。防溺水事故宣传教育、防踩踏事故专项治理、消防安全教育等落实情况。学校(幼儿园)季节性流行疾病防控、晨检制度执行及省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平台登录使用、学生体检准备等,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学生必须做结核菌素试验,严把入口关,严防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输入性传播。做好2018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及学生保险工作。

8.做好阳光招生工作。全区各公办初中、小学“零择校”“零收费”政策等执行情况;各乡镇街道级学校一年级招生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监督情况;各乡镇街道级学校加强对下属学校规范招生管理情况等。各义教段学校特别是城区中小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根据人数均衡、性别均衡、学力均衡、教师均衡等原则实行常态平行编班情况。义教段学校规范转学、电子学籍管理情况;高中学校规范招生行为与学籍管理等情况。注:及时做好新生电子学籍档案建档工作以及各类学籍变更操作,在9月底前完成学籍迁移、建档。

9.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学校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和建设经费年中自评工作及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落实情况。安全有序地推进民生实事工程的建设情况。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及2018年预算安排的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招投标等工作情况。根据《绍兴市直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绍市教〔2018〕42号),对国有资产作一次全面盘点,建立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

10.规范收费严格减免。学校(幼儿园)规范收费、符合规定的困难家庭子女入园保教费减免工作情况。

三、有关要求

1.省教育厅、绍兴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学工作检查,重点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专项督查、校园欺凌事件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落实情况。局“四个一”联系员要按规定视导,每校随机听课不少于1节,于9月20日前把听课记载表(学校提供)报普教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要及时与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落实责任人,确保学校(幼儿园)开局良好。

2.结合我区阳光招生有关政策,各督学责任区要有计划确定责任区内重点视导学校,专项督查学校执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情况。对重点视导学校,每校随机听课不少于1节。各督学责任区(学区办)视导工作小结书面材料及义务教育段学校“减负”工作检查表于9月20日前报督导科、普教科。

3.各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对照要求及时做好自查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学一周内将学校“四表一规定”上墙上网公示,其中“三表”(《总日课表》、《作息时间表》和《学生课外文体活动表》)书面稿(加盖公章)开学两周内报各学区办,各学区办审核后分别报普教科、督导科备案。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科学课程开设,小学书法课开课情况。

请各校(园)及早做好省厅、市局的开学工作迎检准备。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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